警車鳴笛追人「擦撞25歲女」 她倒地「智力退成幼兒」無法自理…一家人獲國賠555萬!

2022-12-2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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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遭到警車擦撞,頭部重創家屬要求國賠。(圖/示意圖/Pixabay)

楊女遭到警車擦撞,頭部重創家屬要求國賠。(圖/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鶯歌區一名25歲女子,2018年騎車經過鶯桃路某巷口時,遇到警車追緝可疑車輛,結果警車因為閃避不及,雙方直接撞上,女子連人帶車被撞飛摔地,經過治療後,日常生活還是無法自理,女子家屬提出國賠,一審判警局應賠償女方491萬元、並賠償楊女父母各32萬精神撫慰金,合計55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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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桃園市警察局八德分局2018年3月31日一名姜姓員警,在值勤時發現有可疑車輛停靠路邊,經查發現車主卓男是治安顧慮人口,於是迴轉警車準備調查,爾後卓男因為身上有毒品,因此心虛駕車擦撞警車並且一路沿八德區鶯桃路逃逸。

姜姓員警一路鳴笛、警示燈追趕,經過鶯桃路某巷口,直接闖過紅燈撞上了騎機車準備過馬路的楊女。楊女遭到撞後,倒地昏迷、頭部撞創送醫,發現有腦出血等重傷,經過治療復健後,智力仍有受損狀況,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協助。楊女父母因此提出告訴,各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還有醫藥費2400萬餘元。

法院認為,根據根據新北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依路權歸屬而言,姜員駕駛警備車並無肇事因素,但明知鶯桃路該巷路口是綠燈,「可能會有人車交會」應該要減速行駛,卻貿然直行也有過失;楊女騎車應該也有聽到鳴笛聲與警示燈,但卻沒有避開,應該也負6成責任。

因此判定扣除楊女獲得保險理賠,盼警方應該要賠償楊女491萬餘元,楊女父母各32萬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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