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過年期間安排短期臨時工、工讀生上班,如何排班不違法?薪水如何計算才正確?
以下舉例說明過年期間請短期打工、臨時人員排班方式及薪水計算供您參考:
問題:
B老闆決定今年(2023年)過年連續假期期間不休息,預計1月20日(五)-1月29日(日)僱用工讀生新人妹到餐廳前面的攤位協助擺攤生意,每天工作為4小時,時薪180元。B老闆這10天該如何排班才不違法?又薪水如何計算才正確?
答案:
1、排班方式:透過上方重點,我們可以得知,即使請短期、臨時工讀生仍須遵守勞基法7休1的規定,因此即使連假10天安排新人妹上班,中間必須至少安排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另外,也要遵守不能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按照上述規則,B老闆可和新人妹約定1月20日-1月24日為平日出勤、1月25日為休息日、1月26日為例假日、1月27日-1月2日再接續排平日出勤,這樣的排班方式就不會有問題。
2、薪水計算方式:
(1)1月20日:為「平日」上班,對照上表薪水算法=時薪180元X4小時=720元。
(2)1月21日-1月24日:這四天為「國定假日」,若出勤上班,對照上表薪水算法=時薪180元x2倍x4小時x4天=5,760元。
(3)1月25日:為「休息日」上班,出勤加班不違法,對照上表薪水算法=(時薪180元x1.34x2小時)+(時薪180元x1.67x2小時)=1,085元。
(4)1月26日:為「例假日」不得安排上班,除非有《勞基法40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
(5)1月27日-1月29日:為「平日」上班,對照上表薪水算法=時薪180元x4小時x3天=2,160元。
(6)720元+5,760元+1,085元+2,160元=9,725元。
因此,B老闆總共應發給新人妹9,725元。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518職場熊報(原標題:過年打工薪水如何算?春節連假請臨時工、工讀生,時薪排班這樣給不出錯)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