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案跟先生長期分隔兩地,太太一開始很支持先生到外地賺錢,她認為這是在支持先生追求理想,因為先生的事業在外地發展比較有錢途,因此她願意忍受一個人顧孩子的痛苦支持先生,而先生的心裡想的是,家裡因為孩子身體有狀況之後需要開刀要大筆的錢,所以只好由自己忍受一個人在外地的痛苦,賺錢養家,後來太太因為孩子健康問題很自責壓力很大,一個人顧孩子顧到自己身心崩潰,先生在外地賺錢處理複雜的人事問題也讓他壓力大且孤獨到身心崩潰,兩個無敵為彼此著想的人,卻走到先生受不了孤獨在外地外遇了,這讓太太感覺自己過去的犧牲竟然換來傷害而痛不欲生。
太太在痛苦之中,堅決要先生回台灣,而先生無比自責又無奈也無法面對太太,一切都讓先生感覺自己無法再像過去一樣的想靠近太太只想逃避,這是當然的,看到就充滿愧疚與壓力,正常互動都有困難了,怎麼可能有像過去那樣的親密感,此時仍然很想照顧家庭的先生心中往往會浮現「我能夠給這個家的只有錢了」,於是更拼命想賺錢,更堅持要繼續留在外地拼經濟,但對太太而言,太太會覺得你已經外遇了,你還不回來,真的那麼愛第三者嗎?心裡也更加對自己過去的犧牲感到不值得,我什麼苦都往自己心裡吞,讓你去外地「追求夢想」你卻這樣背叛我,無法停止在心中更加的控訴先生。
太太越控訴,先生越覺得:「我只能用錢彌補了,這是我唯一的用途。」更加的在賺錢上有嚴重的非成功不可的壓力,而人在這種非怎樣不可否則我(或全家)就死定了的狀態下,就容易失去正常的判斷力(壓力下無法做長期性的建設性思考,頭腦只想解決當下的問題),更加容易被畫大餅的人欺騙或者被一些有心人利用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於是雖然錢不能說沒賺到,有賺但也莫名其妙的流失,或者以為可以賺錢的機會努力去討好後都破局,越想賺錢越賺不到錢。
這對夫妻,他們都犯了一個非常致命的錯誤,他們的愛都以犧牲自我來表現,我們都以為「我為了你所以怎樣怎樣...」是高尚的愛的情操,但這是扭曲且會帶給他人非常沉重的壓力更嚴重的是會讓自己最後被困在怨懟的地獄之中,當一個人覺得自己是為了別人犧牲,會不自覺地掉入一個不負責任的陷阱中,我們做一個生命中的決定,認為這個決定是百分之百自己自由意志下的決定,就會比較願意承擔這個決定的所有後果,然而某個決定我們認為不是我願意這樣決定而是為了某人或某些人,那當之後這決定後面有些痛苦產生時,就會容易將責任推給別人而心生怨懟。
這道理其實很多人都懂,然而很多時候,當我們被動的配合某些事,我們其實也做了決定,我們的決定是決定配合別人,但這個決定卻不會那麼的被自己認定是一個自我意志負責任的決定,而是不自覺地做了不負責任的決定,例如先生提出一個計畫去外地賺錢解決孩子開刀需要錢的問題,太太儘管覺得不妥但也接受了這計畫讓先生去了,一旦決定讓先生去,太太就必需知道這是自己的決定,往後各種問題的發生也要願意承擔並努力去解決,然而,很多人都會說,我有願意承擔啊,但我沒想到他會外遇,我不能接受,事實上一個決定之後會產生怎樣的後果,很多時候並不全然在我們計算之中,但這又回到如果當初我們下決定時是自己下的,就算被別人拿槍頂著也是自己下的決定,後果就還是自己得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