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一旦結婚就需要學習磨合彼此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不要貪圖省房租、省貸款,而跟公婆同住,這樣先生很難獨立長大,而媳婦也難以擺脫寄人籬下又矮人一截之感。結婚不是去你家住或是來我家住,而是已經長大成人的我們,要找一個房子自己住,才能成立「我們的家」。在我的朋友圈中,有一部分是一結婚是夫妻兩人先分開住,後來才住在一起;也有人婚後就是兩夫妻一起住。這些沒有與公婆同住的夫妻,往往可以快一點適應婚後生活。另外也有些人婚後先住在夫家,等過幾年存到足夠的錢就買房子搬出來,這樣才有經濟能力與自由用自己的想法來打理一個家。
還有些人是因為要請公婆幫忙看孩子,所以買了大房子請公婆與自己同住。不過,請長輩照顧孩子又是另一件媳婦要考慮的大事了!
二、不要為了貪圖省保姆費,而給公婆帶孩子。
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女兒請娘家媽媽帶孩子會給媽媽保母費,但媳婦把孩子給公婆帶往往不會給錢,她們的理由是因為孩子跟夫家姓,是夫家的孩子。但這樣的邏輯真的說得通嗎?
而且,婆媳會發生衝突,很多是從帶孩子的觀念差異太大而開始產生的。我就有一位朋友原本也是跟婆家人一起住,在她辭去工作跟婆婆一起帶孩子後,兩代教養觀的差異讓衝突不斷發生,卡在中間是兒子也是先生的男人,最後終於決定買房子帶著妻子和孩子搬離原生家庭。有些媳婦貪圖婆婆無酬育嬰,還要怪婆婆沒有把孩子帶好;但如果角色互換,妳願意無酬幫媳婦帶孩子嗎?如果是我,我真的不想幫兒子們帶孩子,因為時代變化很快,育兒的觀念隨時在更迭,我沒有把握能以最適合的方法來管教孫子;而且當我成為婆婆時,應該也沒有體力負荷新生兒的需求了。
我曾看過一篇文章,提到只有等孩子們生兒育女後,才能卸除管教孩子的壓力,而真正感受到生命被傳承的喜悅。我問婆婆她當了奶奶後有類似的喜悅嗎?她笑笑地說:「我就是覺得我只想好好疼孫子,但不想教孫子了,教孫子是你們的事。」我覺得婆婆很真誠地說出了祖輩的心聲,因為管教孩子是父母的責任,上一代已經盡了管教自己子女的責任,負責疼孫就足夠。等子女生養孩子後,應該由他們自己肩負起管教孩子的責任,而不該把責任外包給父母。如果不想讓職涯中斷而一定需要有人幫忙帶孩子,大可找專業的保母,而不要讓長輩無酬育嬰。
作者介紹│尚瑞君
是保有赤子之心的大人,是老師家長認同與喜愛的親職作家,是各出版社喜歡邀約一起推薦好書,與推廣閱讀的知識份子。
喜歡學習,喜歡感謝。享受生活,也享受成為母親。育有一對優質的青少年兒子,跟先生經營著高品質的婚姻。
在母親的身分與角色中,徹底感受到女人的柔與韌、苦與樂、彈性與限制。
中興大學(現為台北大學)法學士、中山大學政治所碩士。
致力於推動愛的連結與傳遞,用書寫、演講、授課等不同形式,努力讓真誠、善良與美好,在世間閃亮與迴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剛剛好的溫度:面對多重角色的平衡之道,讓愛擁有恰到好處的溫暖》(原標題:婚後住哪裡?孩子又該給誰帶?)
責任編輯/邱苡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