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賈永婕母親罹患失智症,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騏指控舅舅及舅媽疑似趁機騙母親到保險公司解約7張保單,騙走約2700萬元,涉嫌詐欺罪,案經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賈永騏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行偵查,處分結果11日出爐。對此,賈永婕也發聲了。
賈永婕於2022年間曾發文指控,母親於5年前已失智,經過醫院醫生診斷確認給予失智症證明,並喪失認知及判斷能力,判定無法財產自理。但是舅舅和舅媽在明確知情的情況下,帶著母親去保險公司解除7張即將到期的高收益投資保單,使母親蒙受高額損失。之後把解約的款項換成美金96萬匯往國外供舅舅個人戶頭購置不動產買房,行徑可疑、不合情理。弟弟發現後第一時間就帶著母親去報案,發現舅舅和舅媽甚至意圖變賣母親名下房產,便跨海委託美國律師提出訴訟。「雖然這筆現金已匯回,但目前還有數百萬現金流向不明」。
弟弟賈永騏出面控告舅舅羅宗仁及舅媽楊悅如涉嫌詐欺罪,羅宗仁夫婦到案否認犯罪。楊悅如稱,賈永婕媽媽(以下簡稱羅老太太)請櫃台人員以兒子賈永騏不養她的理由,將保單受益人改成羅宗仁,之後她想自己用這筆錢便解約。羅宗仁則稱,保險解約後,羅老太太得知他想要向二姐借錢在美國置產,就說要幫助他、送這筆錢給他。但他堅持不要,最後協議用借貸的方式。
檢察官勘驗羅老太太解約的畫面,發現羅老太太和櫃檯人員對答如流,當羅老太太得知解除契約恐損失200萬元至300萬元時甚至猶豫了一下,在現場打電話給羅宗仁詢問是否要解除。富邦人壽公司也函覆檢察官表示,羅老太太在解約當時意識清楚。
檢察官認為,羅老太太行為難認為當時心智缺陷辯識能力不足,另外羅老太太借錢給2名被告,為雙方借貸關係,若2人有詐欺不法意圖,不會辦理公證,因此認為全案應該是家族爭產所衍生的民事糾葛,與刑責無關,將2人處分不起訴。
賈永騏不滿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還需確認羅老太太意識是否清楚,將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重新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將影像發函詢問醫院,是否能辨識老太太意識狀況。雖然有院方認定可能正常,也有醫院認為無法判斷。北檢依證據不足以認定當時老太太意識不清,第2度將兩人不起訴,因當事人未再議已經確定。
據《三立新聞》報導,對於此事,賈永婕回應:「法律有時候沒辦法還原事實!媽媽失智是明確的事實!現在我們以照顧她的生活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