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區一間汽車旅館去年5月遭爆出「有人在3間房內裝設針孔攝影機」,至少有46組房客隱私受到侵犯,高雄檢警追查後,發現是一名黃姓偷拍慣犯所為,並循線將人逮捕。其中一名陳姓被害人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高分院最終判處賠償25萬元定讞,若剩餘房客比照提告求償,黃男賠償金額恐將破千萬元。
去年5月31日一對夫妻從台中南下高雄旅遊,入住小港區一間汽車旅館後發現電視竟藏有針孔攝影機,他們便報警,還將過程PO上網,引起議論。高雄檢警循線逮犯案的黃男,他從2月開始,陸續入住汽車旅館15次,並在3個房間內裝設相同型號針孔攝影機,錄下10多段影像,一共有46組房客受害。
高雄地院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黃男3年10月徒刑,其中一名陳姓被害人認為隱私權遭到侵犯,向黃男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官司打到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兩造經濟能力、教育程度等狀況,判決黃男應賠25萬元,全案定讞。而遭到偷拍的被害人高達46組,若被害房客比照陳姓被害人提告求償,黃男恐面臨破千萬的求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