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張姓員警日前受理被害人報案控告洗澡遭偷拍時,以「方便連絡案情」為由和被害女子互加社群媒體好友,未料該員警竟傳送自己在瀑布戲水的全裸影片給被害女子,遭女子檢舉。經市警局等單位調查,全案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嫌函送法辦,張姓警員也被記過一次並改調警備隊加強管考。
該女子上(9)月6日遭偷拍後報案,當時警方曾詢問是否需要由女性員警做筆錄,她當時表示相信警察辦案專業,此案因而交由士林警分局翠山派出所的51歲張姓警員受理。被害女子當時想透過簡訊與該名員警聯繫,而張員則聲稱為了方便聯絡,要求和該名女子互加其他社群媒體好友。
根據受害女子出示的對話紀錄,雙方加好友之後,張員開始對她噓寒問暖、找話題聊天,還不時傳送網路的搞笑影片。直到上月9日,張員問她「我可以傳一個影片給你笑嗎?」,她誤以為又是類似影片進而同意,沒想到對方突然說「那妳不可以告我」,並傳送一則影片給她,女子點開一看發現竟是張員自己在瀑布邊全裸戲水的影片,讓她震驚又恐慌,憤而向士林分局檢舉。
士林分局12日獲報後,召開性騷擾調查處理審議委員會,經委員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隔天將審議結果函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裁處,並於上月15日將全案依違反《刑法》第235 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外,士林分局對張姓員警言行失檢部分於上月20日記過一次、調至分局警備隊加強管考,使其未來不會在派出所受理報案。除此之外,張姓警員於9月6日受理女子報案過程中,相關卷宗整備程序有不當部分,另記申誡一次處分。
士林分局對被害女子表示歉意,並強調向來重視員警風紀,除將全力主動配合司法機關深入調查外,亦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對於不肖員警依法從嚴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