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被中國情報單位盯上後,竟聽信對方退役上尉的遊說,繼續待在軍中,每月還能收到中國支付他的4萬元賄款,他在簽下「為祖國效力」的誓言書後,還穿著軍裝與退役上尉合影。上校主任在此事曝光後,於一、二審都遭判刑7年6月,但他仍不服並上訴到最高法院,最終被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判決書,向德恩曾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金門守備大隊上校大隊長、陸軍步兵206旅上校副旅長、陸軍裝甲564旅上校副旅長、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作戰處上校副處長等軍職,其妻則曾在金門「安全旅行社」任職,2人在2018年離婚。不過,該旅行社的負責人是退役軍人邵維強,且還受中國共產黨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下稱中共廈門四辦)的指示,負責引介現役軍人供中共廈門四辦接觸。
邵維強得知向德恩離婚、有意退伍後,趁機假意關心對方,勸說向德恩可繼續留在軍中,他可透過人脈協助升遷,還經常以「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早一點讓習大大那邊認同」、「我們要幫你在未來……如果將來以後有戰事,你不是第一個、而是我們整個都有一個兩岸和平統一的陣線來做好」、「做這事就是我們早點讓他們認同我們……你的需求、需要什麼樣的話,升遷、包括各方面的,所以你有想法了、有安排了,你慢慢就會感受的到」等語遊說向德恩,甚至每月還可獲取4萬元的賄款。
向德恩被打動後,應邵維強的要求簽下「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本人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未來也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為組織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的使命。立誓人向德恩」的誓約書,並給了對方名片。邵維強就帶著誓約書、名片及向德恩在軍中的人事資料,交給中共廈門四辦官員審核。
向德恩得知中共廈門四辦官員對該誓約書的內容尚不滿意,再度應邵維強要求,在旅行社簽下「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本人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完成和平統一的光榮使命。立誓人向德恩」的誓約書,更穿著軍服、拿著誓約書與邵維強合照存證。向德恩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去(2022)年1月20日止,共計收受賄款56萬元。
向德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提起公訴,並在一、二審被判刑7年6月,但他仍不滿判決而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此案後,於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邵維強也被最高法院判刑12年6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