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圖看起來,就是一張很有趣的漫畫,難怪會得到全國美術漫畫特優獎。繪畫的用色、構圖等等技巧我不懂,但是就創意來說,這是相當有趣的。如果就第一眼來說,就是皇帝牽著烏龜,在斑馬線上慢條斯理的過街,其他的車子只能慢慢等。或許就國一的孩子角度來說,之所以這麼畫,是因為大人們喜歡用「帝王條款」來形容行人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地位。這個孩子是家境一般、功課一般,就是很有繪畫天份,也只是走路上課,看不出來有特別要諷刺行人的用意。
然而,這幅畫卻引起了便宜網紅的憤怒,帶頭網友在網路上出征校方,也要求主辦單位要收回這個獎項,校方態度則是從「狂賀」變成「道歉」,而且孩子因為被網友出征,目前學校正在做心理輔導。
我就問,出征一個創作漫畫的國中生,憑什麼?難道遇到自己,就是言論自由、就是側翼出征;遇到別人講自己關切的議題,就是刪文沒用、就是收回獎項?對於一項國中生的藝術創作,難道只因為跟自己的意見不合,就可以要求主辦單位收回獎項?儘管他口口聲聲說,不是針對國中生,是針對指導教師跟主辦單位,難道收回獎項的時候,國中生不會覺得難過?
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到底有沒有所謂的行人帝王條款呢?帝王條款,只是一種形容詞,行人如果走在斑馬線上,或者是斑馬線附近,汽機車確實要禮讓,否則會被罰鍰,還會被記點。如果肇事,汽機車有可能得要負擔全部的肇事責任。如果不在斑馬線上,行人跟汽機車一樣,都得要承擔責任,看路權歸屬而定。所以,有沒有帝王條款?就斑馬線的部分,行人只要沒有闖紅燈、玩耍、故意停留的狀況,確實有優先路權。這條文可能稱不上帝王,但是在肇事責任判斷上,也強調行人有很高的優先權利。
所以,國中生利用諧音,創造一個帝王在斑馬線上帶著烏龜龜速前進,其他駕駛因為塞車而怒目相視,創造一幅漫畫,到底哪裡冒犯了哪些行人?
本來就不能在斑馬線上牽烏龜走路,這沒錯啊!便宜網紅要惱怒什麼?要追回什麼獎項?這麼有創意玩梗的漫畫,還不讚爆?他提醒行人,不能在斑馬線上逗留,以免造成塞車,合理也合法,這有什麼問題?畢竟,沒有人有必要去歧視行人,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行人,不是嗎?
言論自由不是只能自己有,別人不能有。如果要利用百萬網紅的身份,去霸凌一個國中生,那真是大可不必。每個人都有自己關心的議題,可以公開討論,但是貼文呼籲要追回獎項,這真的太過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