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鍾姓男子今年1月18日於新店區家中,與78歲父親發生爭執後,竟持啞鈴重砸父親頭部,最終導致父親死亡。鍾男被控殺害直系血親,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並引入國民參審制度,成為全國首例國民法官參審精障患者弒親的案件。合議庭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鍾男12年徒刑,刑前監護3年,可上訴。
鍾男和其父親都患有思覺失調症,家中由69歲的鍾母通過做清潔工維持家庭生計。案發當日,鍾男與78歲的父親爭吵後,持重達4公斤的啞鈴猛砸父親,致其頭部受重傷,事發後,鍾男向母親稱其父親「跌倒了」。鍾母晚間趕回家中,發現丈夫躺在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警方到達現場時,鍾父已明顯死亡,鍾男在被捕後承認殺害父親,並稱「我的父親是撒旦,一定要消滅他」,甚至透露本來想把父親砸扁,以防他再次復活
鍾男在看守所接受治療4個月後,於接押庭時仍表現出異常舉止,鍾男在庭上聲稱自己在犯案時「被一種東西附身,是正義的東西」,並表達「希望宗教融合」,還稱自己經常念經念咒,以超度眾生與鬼魅,同時把父親形容為「邪惡之人」、又指他「阻止我破處」,堅稱自己的靈魂仍保持善良。
面對鍾男在庭上的這番言論,法官認為他需要進一步穩定病情,以便能夠適當接受審判。因此,法院決定將鍾男暫時轉移到國軍醫院北投分院接受治療。經過半年的治療和評估,該醫院向法官報告稱,鍾男的妄想症狀已從最初的60-70%降至20-30%,顯示出他已具備出庭受審的能力。台北地方法院因此於6日針對此案選任了6位國民法官及4位備用國民法官,緊接著7日開始,開始持續4天密集審理。
本案於12日辯論終結時,檢方建議對鍾男判處12到16年的有期徒刑,並在服刑前接受至少3年的監護治療,以便矯治反省並獲得職業培訓;辯護律師則主張鍾男應接受妥善治療而非嚴厲懲罰,建議判處8年徒刑並在判刑前進行至少5年的監護治療。
鍾男在庭上堅稱不是故意殺害父親,他說:「我心裡還是有『孝』字,我不能讓自己下地獄。」他聲稱自己在行兇時被「魔神仔附身」,對自己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感到震驚,在辯論接近終結時,鍾男重複背誦佛經,向已故父親祈求原諒,並表示希望早日出獄以陪伴母親。
案中,鍾男的母親身兼被告兒子的輔佐人和被害丈夫的家屬雙重身份,她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全程在場,不斷為兒子求情,認為他因為疾病才犯下錯誤。她哽咽地向法官求情:「我年歲已大,希望能為兒子規劃下半輩子的生活。」她希望兒子出獄後能夠獲得社會資源的幫助,持續接受治療,並融入社會。
本案由10位素人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他們不僅反覆詢問鍾男與父親之間的互動、服藥狀況和行兇時的心理狀態,還向醫師證人和鑑定人詳細詢問了關於精神科「長效針」的作用,還有治療後能否恢復正常生活。
檢方和辯護雙方雖然都認同鍾男行兇時受病情影響,但對他的犯罪動機有所爭議。檢方認為這是因父子之間的積怨而導致的謀殺,而辯護律師則認為是鍾男的妄想和幻聽驅使他行兇。辯護律師團還指出,經過住院治療後,鍾男的病情有所改善,對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深深的悔意,希望給予他重生的機會。
最終,法院判決鍾男有期徒刑12年,並在服刑前接受3年的刑前監護,可上訴。此外,金馬獎影帝吳慷仁和金鐘編劇呂蒔媛在首日開庭時也出現在旁聽席,對於被問是否為籌備新戲而來尋求靈感時,吳慷仁婉拒回答,只是表示「就是多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