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29歲的孫姓女子於今(2023)年4月因債務糾紛,在一間KTV包廂內慘遭暴力對待,不僅遭到毆打,更驚悚地被潑灑熱湯,導致其臉部嚴重燒傷,面臨毀容的嚴重後果。此案的主嫌,包括陳姓女子、趙姓男子及林姓男子,均已被依傷害罪起訴,然而,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訴檢察官對案件的定性提出了更嚴重的指控,認為陳女等三人的行為應當構成「傷害致重傷罪」,並請求法院對此案予以重判。
案發在今年4月21日,25歲的陳姓女子因29歲的孫姓女子欠下經紀費用未付,與39歲的林姓男友和25歲的趙姓朋友,於凌晨在台中市西屯區一家KTV與孫女會面談判,會面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陳女與其伴隨者採取包括徒手毆打、丟擲餐盤、以及掌摑等多種暴力行為,更端起桌上滾燙的熱湯潑灑孫女,令其造成了多處挫傷和二度燒傷,並留下大面積燒傷疤痕。
台中地方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在庭上,陳女、趙男和林男均承認了他們的行為。陳女表示,衝突發生時,孫女最先對她進行了推搡、頭部打擊並踹了她一腳;趙男稱他在案發後曾試圖與孫女道歉並談及賠償,但孫女表示「再說」,但後續未有下文,最終未能達成和解。
陳女的辯護律師指出,陳女當時因孫女欠檯費而情緒激動,且她當時已懷孕3個月,也在事件中也受到了傷害,但她並未對孫女提起訴訟,此外,陳女曾透過多種管道試圖與孫女聯繫、道歉和賠償,但均未獲得回應。陳女的辯護律師請求法院審酌,陳女作為一名經紀人,處於經紀公司和小姐之間的壓力下,為孫女代墊款項感到困難,她當時身懷六甲,與孫女之間是互相傷害,犯後也深感懊悔,包括陳女、趙男及林男在內,均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雖然偵查檢察官僅對3人提起傷害罪的指控,但孫女在頭部、臉部、手腳,甚至私處等部位均有二度燒燙傷,鑑於孫女是年輕女子、且臉部皮膚即使痊癒也難以恢復原色,外觀受害,檢察官認為已構成刑法所稱的重傷,因此,主張應該將此案定性為傷害致重傷罪,並建議法院對3被告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