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實支實付的調整新聞上了保險版面,起因保險局副局長指出,「實際醫療費用的支出,應該是對應到他當時有效的實支實付醫療險,由這些有效的醫療保單做損失分攤,原則上是不能夠超過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白話文實支實付醫療險未來的方向,保戶在醫院收據花費10萬,保險公司最多僅能給付10萬。
2019年前法規並未限制買家實支實付醫療險,只要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就可以投保,有保戶買到5張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一張正本收據其他用副本收據理賠,2019年後保險局規定每人最多可以買3張實支實付和1張自負額實支實付。
2023年底為什麼副局長會有提出調整方向,主因還是因為實支實付的賠率過高及少數保戶以副本實支實付賺錢。如遇到癌症標靶藥物、達文西手術、頸椎人工關節手術,這些醫療費用都數十萬起跳甚至上百萬,如果保戶買5張實支實付,理賠金相當可觀,因此2019年後才會有所限制張數,目前雖未定案,但未來配套及限制恐越來越多。
保戶雖有買醫療險實支實付,然而有些額外支出或經濟損失,是醫療險實支實付不給付,以上表格說明。許多客戶規劃2、3間實支實付醫療險,來彌補額外支出。若保戶已有疾病,各家保險公司審核標準不同,可以多詢問不同家業務員評估是否還可以規劃醫療險,來保障相關經濟損失。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My保險我幫您!(原標題:實支實付醫療險變革,這些額外支出或經濟損失不賠!)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