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一名16歲少年騎車載友人前往打工時,於台14線彎道失控,撞上山壁後摔落水溝,不幸被水溝中的鋼筋插頭慘死。家屬認為,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在公路管理上存在疏忽,因而向該公路局索賠358萬餘元。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公路單位需承擔4成過失責任,判賠11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案發於2022年7月,16歲吳姓少年,無照騎乘機車,載著19歲的陳姓友人,沿省道台14線由埔里往霧社方向行駛,準備到仁愛鄉一處民宿打工,因不明原因機車打滑,撞上右側山壁,吳男隨後跌落道路旁的水溝,頭部被水溝中外露的鋼筋插入,造成顱骨粉碎性骨折及腦漿外溢,最終不幸身亡。
吳男母親認為,事故地點的水溝,有6支長約1至2公尺的鋼筋從水溝壁中延伸而出,並非排水設施所必要之構造,且具極大危險,並指控公路單位在事發前3天,曾巡查該段道路,知曉有鋼筋外露卻未移除或設置警告標誌等相關管理措施,有管理,認為其疏失與少年之死有關聯,因此要求賠償。
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則表示,公路養護目的並非為了方便路人通行,且鋼筋位處水溝內,並非設於車道,理論上不會影響交通,同時也反指死者吳男發生事故主因為無照駕駛且車速過快,行經彎道也未減速,認為死因與鋼筋無關。
不過,南投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吳男之死仍是和鋼筋有關,水溝鋼筋暴露對用路人構成明顯危險,並認定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有所疏失,需承擔40%過失責任,判決其向吳男母親支付113萬650元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