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的律師也指控OpenAI未公開GPT-4模型技術和原始程式碼,同時引述一名微軟研究人員的論文,稱對方曾指出GPT-4即是「早期AGI系統」,基於合作夥伴協議規範、微軟的獨家商業權不包含AGI,因此,律師團要求法院協助判定GPT-4不在OpenAI向微軟授權的許可範圍內。
馬斯克認為,假使未來OpenAI真的讓AGI問世,他認為微軟不該持有AGI技術的任何權利,也不得獨佔所有獲利,總言之,他對OpenAI提告主要有以下2項目的。
▶ 第1點:要求OpenAI公開技術和原始程式碼。
▶ 第2點:要求OpenAI不得替微軟或自身謀利。
46頁提告文件提及「AGI」超過60次
馬斯克提交給美國加州舊金山高等法院的訴訟文件已曝光,書記官經統整後完成的文檔共計達46頁,文中提及「AGI」次數達67次。文件指出,馬斯克向法院提出的訴求包含以下5點:
▶ 1.OpenAI違反合約且未履行承諾,尤其「開源」和非營利的部分。
▶ 2.OpenAI未負起信託責任。
▶ 3.OpenAI涉及不公正的商業交易行為。
▶ 4.OpenAI內部會計準則不值得信任。
▶ 5.請求法院或陪審團協助馬斯克判定應獲得的賠償與救濟。
同時,該文件針對馬斯克的主張也列出以下3項概述。
▶ 概述A:關於AGI,馬斯克認為其他人把AGI視為營利和權力的來源,但只有史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矽谷科技商Sun Microsystems創始人比爾喬伊(Bill Joy)和他看見了AGI對於人類的生存威脅。
▶ 概述B:談及OpenAI的創立協議,馬斯克回憶自己當年共同創辦OpenAI,之所以用「Open」一詞命名,且投入大量的資金和研究建議,即是為了人類福祉,但如今這家公司的經營是為了替私人營利公司(微軟)大股東謀利。
▶ 概述C:馬斯克認定OpenAI於2023年發布GPT-4後涉及「違約」、讓微軟享有獨家營利權力和專有演算法。
除了阿特曼,他也指控OpenAI總裁布羅克曼(Greg Brockman)、首席科學家蘇茨克維(Ilya Sutskever)在研發AI技術的過程中,沒有能力獨立決定OpenAI何時應該實現AGI,也不知何時能研發出不受微軟管控的演算系統。
OpenAI內部信暗指馬斯克「酸葡萄心態」
OpenAI策略長傑森·權(Jason Kwon)對於馬斯克指控公司為微軟謀利率先做出反駁,並說OpenAI迄今一直保有獨立性,同時和微軟具有競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