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都是自己在照顧,遺囑中房產存款卻只給兄弟!專家教妳如何拿回遺產,別讓錢落入別人口袋

2024-03-2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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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認為遺產特留分是惡法,不過也有些特殊案例必須使用特留分。(示意圖/取自photo-ac)

有些人認為遺產特留分是惡法,不過也有些特殊案例必須使用特留分。(示意圖/取自photo-ac)

特留份之「刃」,這一刀切下去,一邊是甜的一邊是苦的,很像人生百態,也是分遺產當中「幾家歡樂幾家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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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文章當中寫過幾次關於「特留份」的文章,有人跟我說這是個「惡法」要早早廢除,爲什麼自己的財產要給誰都不可以,還要保有最低的比例給沒分到的繼承人呢?立遺囑人還要有這個「特留份」來拘束,在國外,就沒這回事,想給誰就給誰,隨心所欲。

我希望大家看完這兩個案例之後再給我一些回饋。

離開台灣遠嫁加拿大已經30年的大姐都沒回國,某天突然接到通知,媽媽往生,立馬火速趕回台灣,明眼人都知道大姐這次是趕回來分財產的。

姐妹都忿忿不平,因為媽媽生病了這麼久都不見大姐回來,怎麼媽媽往生就馬上趕回來,媽媽早些年已經有立下遺囑房產要給兩個妹妹,大姐發現之後有點生氣,決定採取保衛財產的行動,眼看遺產落入妹妹們的手中,她就找律師向法院提出「特留份」的請求權,委託律師後提出訴訟,她拍拍屁股就回去了,因爲再怎麼樣她還是分的到。

所有的親友對這個突然回來分遺產的大姐很沒好感,認為她沒盡到身為子女孝順的義務,只會爭取權利,大家對這個「特留份」的規定很不認同,認為這個法律應該要好好的來改革一下,避免這種不盡孝道的子孫還要回來分財產!

在我經手的案例當中,這樣的例子還真的為數不少每一年都有很多件,也就產生更多的聲音要廢除「特留份」這樣的惡法。

但是很多事情都跟我們想的不一樣,我還有遇過一個這樣的案例。

有天一個年約50多歲左右的女子,拿著媽媽生前的遺囑來事務所委托我們辦「遺囑繼承」她說著這是媽媽臨終前的交代,她一定要完成媽媽的遺願。

遺囑內洋洋灑灑的兩大張三間房產跟幾筆土地還有一些存款,遺囑裡面都沒有她的名字,所有的財產都是分給哥哥跟弟弟,她無奈說著:沒辦法,我家就是「重男輕女」從小就這樣。

接下來她突然開始感傷了起來,她說:地政士妳可以讓我抱怨一下嗎?我不知道心裡這些委屈要向誰說?她感慨的訴說著…

我照顧我爸媽加起來總共28年了,從我爸生病到我媽離開好長的時間,好像照顧他們是我唯一的工作。

我也因為這樣我沒有結婚,我想我結婚了誰來照顧他們?我也沒有在外面工作過,我媽的遺囑裡面寫到所有的財產都分給我哥跟我弟,然後我兄弟他們繼承的房子可以無條件讓我住到終老,但其他財產我都沒有,為什麼我的父母那麼不公平?

他們怎麼都沒有想到說我沒有「存款」也沒有「收入」要怎麼生活下去啊!

我很愛我的父母,但是在這件遺產分配事情上我真的對他們有一些埋怨,或許我從來沒說過我的想法要求,他們總認為我是孝順聽話的女兒,但他們知不知道,現在的我要怎麼活下去,語畢!掩面哭泣

我安慰他以外,另外也提醒了她「特留份」的部分,這是屬於她的權益,可以對她的兄弟們提出訴訟去爭取她的應繼份1/3的再一半1/6,而且這些房地產金額都是以市價來算的,爲數也不少,我想老天爺對於一個善良的人應該也要保留最後的一扇窗吧!

大家看到這邊都還是覺的這個「特留份」的法律真的是應該廢除嗎?它是個惡法嗎?刀是兩面刃,孰是孰非?給我一點回饋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李宜玲地政士。(原標題:特留份之「刃」)

責任編輯/李艾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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