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立遺囑分財產給長孫,死後竟被認定無效!專家曝做錯1件事,遺產全進他人口袋

2024-03-25 13:10

? 人氣

地政士提醒,立了遺囑就不要把名下資產進行信託,否則經公證的遺囑也會淪為廢紙一張。(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地政士提醒,立了遺囑就不要把名下資產進行信託,否則經公證的遺囑也會淪為廢紙一張。(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許多人為了避免死後兒女爭產,或想另外把財產分給其他親人,會預先立好遺囑。但資深地政士提醒,立了遺囑就不要把名下資產進行信託,否則經公證的遺囑也會淪為廢紙一張。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阿公立遺囑分財產給長孫,死後竟被認定無效!

一般來說,孫子是沒有繼承權的,不過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一名阿公生前立下公證遺囑,指定名下市值約3千萬的不動產,死後要將一部分留給長孫。當時子女們因擔心阿公年事已高,容易遭到詐騙,同時也將阿公的不動產信託至信任的兒子名下。

然而前陣子阿公逝世,兒女們與長孫帶著阿公的遺囑,至地政士事務所要辦理繼承登記,地政士一看不動產已信託,便直接告訴家屬遺囑無效,因為辦理信託後,該不動產就不屬於爺爺所有了,遺囑自然沒有效力。

依照《民法》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但遺囑另有意思表示者,從其意思。所以最後財產分配方式,也回到採第一順位平均繼承,或另外協議分割,長孫失去繼承權,爺爺的遺贈無法達成。

鄭文在說明,若要依照阿公的遺願分配,必須先依照法定程序,讓所有子女獲得同等比例的遺產繼承,或者協議分割,接著再進行贈與給長孫。他也提醒,進行財產規劃或預立遺囑,務必先諮詢專業的律師、地政士或法院認定的公證人,否則就會像這名阿公一樣,遺囑直接變遺憾。

責任編輯/蔡惠芯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