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學校廁所、更衣室裝針孔「偷拍17人如廁」!表妹也不放過…懊悔喊「不會再犯」只被判1年

2024-05-0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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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驚見針孔攝影機!(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廁所驚見針孔攝影機!(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噁男學校廁所、KTV裝針孔攝像頭偷拍,受害者達17人竟只被判1年!一名男大生在就讀台北市某國立大學期間,竟在學校臨時更衣室、廁所、KTV等地安裝針孔攝像頭偷拍女子如廁、換衣等私密影像,受害女子多達17人,而他在被抓包後也坦承所有犯行,並希望法官將其判刑,只因自己也覺得相當對不起受害者們。對此,法官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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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廁所、水垢、鏡子(示意圖/取自pixabay)
男子在廁所安裝針孔攝像頭。(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李姓男子曾在2019、2020年間,涉嫌在台北市某國立大學臨時更衣室、某KTV店、女廁所等地點,以針孔攝影機偷拍被害女子如廁及身體私密部位畫面。警方報請基隆地署指揮搜索李男住處,查扣iPhone12 mini手機1支、針孔攝影機2台及筆記型電腦1台,確認受害女子多達17人,而17名女子均對李男提出告訴。

對於上述指控,李男出庭時全數承認犯行,並強調自己不會再犯,「我很後悔,我在前案曾經獲得一次機會,我也花了3年的時間去改過,3年的時間裡面,我認真工作,準備接手家裡的工作,也交了1個2年的女友,前案也在2年多的時間把賠償金80萬償還完」。李男坦承,他原本以為人生可以重新開始,直到被害者表妹告訴他曾在網路上發現自己被偷拍的影片。

李男直言,他曾經相當猶豫,但最後還是決定和向表妹坦承一切,「因為我的良知跟同理心沒辦法對他們說謊,我真心想下架那些影片,我想對他們傷害降到最低,所以我放棄當時一切,坦承所有犯行,警察搜索時我也沒有避重就輕,我都坦承,我也知道我的行為不正當,且觸犯法律,日後一定會真心悔改不會再犯,也希望對於我的判刑,可以讓被害者的心理可以好過一點,我很對不起他們,希望可以給我一次機會,從輕量刑。」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時,審酌李男犯行年齡為19歲,年紀固然尚輕,惟為滿足個人一時慾望,竟無視他人於日常生活中的隱私,在KTV、更衣室或廁所內放置針孔攝影機,竊錄受害女子如廁、更衣等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除侵害人格隱私權,更致受害女子為此產生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嚴重影響受害女子身心人格健全。

不過,法官念及李男犯後始終全部坦承犯行,亦有悔改之意,犯後態度尚佳,最終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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