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勢區今年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水井嬰屍案,謝姓男子和柯姓女友生下一名健康男嬰後,竟將嬰兒丟到浴缸溺死後再裝袋丟進古井棄屍,謝男由於良心不安,半年後主動向警察自首,兩人被依殺人罪嫌收押起訴。然而謝男坦承殺嬰後,日前又改口否認,不服聲請要求停止羈押並提起上訴,但法官認為案情不明朗仍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
檢警調查,同為30歲的謝男和柯女交往後,柯女在2022年10月發現自己懷孕,原本雙方一度討論要去做引產手術,最終還是沒拿掉小孩,她去(2023)年5月26日在家腹痛、羊水破裂,立刻通知謝男來家裡,在浴室生下一個四肢正常、啼哭的男嬰,但柯女生完之後馬上向謝男表示「不想留下小孩」。
謝男打開浴室水龍頭,狠心將男嬰放進浴缸裡任其溺斃,再把遺體和胎盤裝進垃圾袋之後,先暫放在自己位於豐勢路的租屋處神明廳,隔天再丟進古井裡,兩人全程都沒有報案。
謝男今年1月12日因良心不安主動到東勢派出所自首,坦承和女友一同殺害男嬰的過程,警方打撈水井後發現裡面果然有一具被垃圾袋包裹、已經腐爛成糊狀的嬰屍,隨即將兩人聲押獲准,台中地檢署4月26日偵結此案後,將2人依殺人罪起訴,台中地院裁定續押。
然而謝男不服,本月8日提出抗告,主張自己坦承所有罪嫌、交付對話證據、配合法院稽查,而且他當初選擇自首時查過相關刑責,沒有串滅證、逃亡理由,且家裡母親罹患大腸癌三期,因此聲請停止羈押,懇請法官讓他交保回家,並保證之後都會準時到案開庭。
台中高分院查,謝男在偵訊過程中供詞反覆,他起初坦承殺嬰,但本月8日移審法院時,又改口否認有故意殺害兒童行為,辯稱是嬰兒一開始有哭,後來沒哭了,他確認沒有呼吸心跳後才將其放入浴缸中淹過,以此否認殺人犯意。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審酌謝男所犯為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且所述情節與柯女說法有重大出入,案情仍有諸多疑點,認定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決定駁回其抗告,維持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