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在檢察官老家自焚身亡!昔「襲胸友人妻」還辯遭投懷送抱 2個月前才被判刑

2025-02-2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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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一名男子疑似不滿被判刑,竟在檢察官老家神明廳前自焚。(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雲林縣一名男子疑似不滿被判刑,竟在檢察官老家神明廳前自焚。(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雲林今(27)日驚傳自焚事件!一名男子因性騷擾友人妻遭判刑4個月,但他疑似不滿遭起訴與判刑,竟在今早於雲林地檢署柯姓檢察官老家神明廳裡自焚身亡,確切死因與動機仍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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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男在檢察官老家自焚身亡!

初步了解,雲林縣一名陳姓男子過去曾因性騷擾案件被雲林地檢署起訴,最後被依性騷擾罪行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不過,陳男疑似不滿被檢方起訴、判刑,竟在今(27)日早上於某住宅神明廳內自焚身亡,而該住處其實是雲林地檢署柯姓公訴檢察官元長鄉的老家。

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但陳男當場喪命。雲林地檢署目前已派檢察官前往現場相驗,陳男自焚確切動機和全案始末仍待調查釐清。

陳男生前為何被判性騷擾?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過去前往已故友人妻子A女的住處,並在客廳閒聊時給了A女1000元和活雞1隻、青菜等,卻趁A女不注意伸手抓捏對方胸部,對A女性騷擾得逞。A女在庭上證稱,陳男當時強行塞了1000元給自己,而她不願接受、想把錢還給對方時,就遭陳男右手捏了一下胸部,嚇得A女轉頭把對方推到屋外。

陳男則在庭上辯稱當天過去A女住處附近看土地,順道邀請A女一同前去遊覽,再加上A女教他煮蛋的方式,為了答謝A女才給對方1000元,反控A女為了答謝他才主動投懷送抱,他還伸手抵住A女的肩膀,不讓對方靠近,之後又稱看到A女伙食不太好,才在離開A女住處7、8分鐘後,又帶著活雞和青菜回去給A女。

不過,A女兒子透露,事發幾天後他回到家才被媽媽A女告知,前幾天有一個爸爸還在世時的友人來到家裡,媽媽更遭到對方襲胸,他和A女後來有一天都在家時,又見陳男拿了一顆西瓜,站在大門外說要以西瓜及1萬元跟A女和解,但他並未讓對方進門,當下也告訴陳男此案就交給法院處理。(相關報導:學生遭狼師性侵「反被迫下跪道歉」!戲曲學院校園暴力、性騷擾「竟查無通報案件」爆吃案更多文章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A女遭襲胸後的情緒反應為害怕、緊張、恐懼,並在事發後約1小時前往村長住處,希望村長協助轉告陳男勿再前往其住處,符合一般受害者的反應,而且A女和陳男已有20多年未見面,可見雙方並無其他怨隙,A女無需自毀名節、刻意誣陷陳男,再加上陳男後來還有拿西瓜與1萬元要求和A女和解,顯然屬於事後意圖卸責。

法官認為,陳男在犯案當下已是成年人,理當知悉應尊重個人身體界線,如冒然無故碰觸異性的胸部,極可能引發對方感受敵意或冒犯,但陳男仍執意為之,足認其主觀上確實有對A女性騷擾的意圖,而且陳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能與A女達成和解,考量陳男犯罪情節、手段、年齡等一切情狀,依修正前的性騷擾罪,判處陳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陳男雖不滿判決上訴,但在去(2024)年被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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