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的媽媽在上個月離世時,她的遺產中包含了多張保單,清楚地指定了身故受益人。表面上看起來毫無問題,但其中兩張年金保單卻因為尚未進入給付期,成為了她的遺產,需由三兄弟均分。當R姐向小安解釋這兩張年金保單的保險金是屬於媽媽的遺產,需要三兄弟平分。小安震驚了。明明保單上寫的身故受益人是他,為什麼他無法領取應有的理賠金?
年金保險跟人壽保險有什麼不一樣?
年金保險主要保障投保人的「生存」。進入給付期後,投保人如果還活著,就可以領取保險金,為其退休後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
人壽保險則是提供過世後家庭親屬的經濟保障,受益人是由要保人指定的,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受益人可以直接領取保險理賠金。
為什麼身故受益人卻領不到理賠金?
因為開始領取年金保單就不能解約,小安的媽媽和保險公司約定在85歲開始領取年金,但她在75歲時就離世了。根據保單條款,如果被保險人在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身故,保險公司將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給要保人,這筆金額將成為遺產,由三兄弟均分。
那年金保險的受益人是什麼情況才會領到理賠金呢?
被保險人在年金給付開始後身故,且尚有未支領的年金餘額,保險公司則會依約定將未支領的年金餘額給付給身故受益人。
小安嘆一聲,原來「累積期間VS年金給付期間身故,受益人大不同」。
年金累積期,計入遺產課遺產稅
R姐接著說明,不只受益人不同,累積期間VS年金給付期間身故,稅金也大不同。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依條款規定,將該筆保價金返還給要保人,即為媽媽的遺產,必須依民法繼承編規定辦理繼承。
由兄弟三人均分。並計入遺產課遺產稅。然而,如果年金保險的身故受益人領取到未支領的年金餘額,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如果受益人小安和要保人小安媽不是同一人,那麼這筆保險金會被計入受益人的基本所得額。
但如果稽徵機關根據實質課稅原則認定這筆保險金是贈與,那麼這筆金額將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來處理,不會再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徵稅,也就是說,不會重複課稅。
R姐專業提醒
1.妥善安排三個重要的保單關係人:
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這樣才能確保保險金會留給你想要給的人。
2.清楚了解你買的商品種類:
是人壽保險?還是年金保險?今年前兩個月就創造8張百億神單,其中4張是年金保單。
3.確定保單的目的:
你是為了愛自己?還是愛家人?
4.定期檢視保單:
適時調整受益人非常重要。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繼承土地合規定免繳遺產稅!怎料疏忽1件事,慘遭國稅局連補帶罰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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