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晚期小說集《醉翁談錄》甲集第二卷中有這麼一則故事:
紹興副市長張某,膝下一男一女,兒子名叫阿麟,女兒名叫瓊娘。十餘年後,兒女談婚論嫁,阿麟娶妻梁氏,瓊娘嫁給了一戶姓呂的人家。婚後不久,瓊娘和阿麟的妻子梁氏都懷了身孕,瓊娘向梁氏提議道:「妳我現是熟親,情愛無間,若我二人生下男女,當再結姻親,益修前好。」我們兩家現在是至親,關係好得不得了,假如我生的是兒子,妳生的是女兒,我們就要親上加親,讓兩個孩子成婚配對。梁氏聽了這個建議,連連稱好。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瓊娘果然生了一個兒子,取名星哥;梁氏果然生了一個女兒,取名織女。姑嫂二人每次會面,都會重新提到之前的盟約,一心要讓星哥和織女結成夫妻。星哥和織女漸漸長大,也互相有了思慕之心。
但是事與願違,梁氏的公公(也就是瓊娘的父親)張副市長趨炎附勢,結交權貴,非要把織女嫁給一個高官的兒子。織女與星哥一合計,決定私奔,於是雙雙逃到成都,在四川結成了夫妻。
這個故事裡,織女與星哥是姑表兄妹,兩人的婚姻關係屬於典型的近親結婚。近親結婚不符合優生學的原理,所以被現代婚姻法所禁止。但是宋朝人還沒有認識到近親結婚的危害,姑嫂之間和姊妹之間往往熱衷於親上加親,於是表哥娶表妹就成了司空見慣的現象。
我們知道,陸游的第一任妻子名叫唐婉,她是陸游的舅舅唐仲駿的女兒,也是陸游的媽媽唐氏的侄女。陸游娶唐婉,正是表哥娶表妹的例證。假如不考慮優生學,表親結婚對女方來講還是有好處的:姑表親結婚,婆婆是自己的姑媽;姨表親結婚,婆婆是自己的姨媽。姑媽疼侄女,姨媽疼外甥女,乃是人之天性,婆媳之間有親情,容易相處,兒媳不會受到婆婆虐待。
可惜陸游和唐婉的婚姻是個特例,因為陸游他媽有點變態,竟然十分討厭自己的兒媳兼侄女,硬逼著陸游和唐婉離了婚。陸游很愛唐婉,可是母命難違啊,只能照辦。後來唐婉改嫁,陸游再娶,兩人在城郊花園中偶然相會,那真叫一個傷心欲絕。
陸游他媽那麼為什麼要讓陸游和唐婉離婚呢?有三種解釋:
第一,老太太看不慣兒子和兒媳卿卿我我,吃醋了;
第二,她希望陸游建功立業,不想讓他沉迷於兒女私情;
第三,唐婉不會生育。
據我分析,最後一個解釋才是最可能符合史實的解釋。唐婉與陸游一起生活時,沒有生下一男半女。後來她改嫁給宋太宗的第六代孫、陸游的遠門表兄弟趙士程,仍然沒有生下一男半女。趙士程有一個兒子,名叫趙不檸,但是這個兒子並非唐婉所生,而是趙士程的小妾所生。再看陸游,他與唐婉離異後,續娶了一個姓王的姑娘,此後又接連納了幾個小妾。這些妻妾總共為陸游生下七個兒子,以及至少一個女兒。由此可見,陸游是有生育功能的,唐婉沒有。
《孟子》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代的中國人,特別是老年人,將生養子嗣看得比天還大。《儀禮》則更進一步,將「無子」作為男人休妻的七條合法理由的第一條。唐婉嫁入陸家,不能幫陸家生養後代,分明犯了七出之條,陸游與她離異,在那個時代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
作者介紹|李開周
1980年生,中國河南開封人,青年學者,《南方都市報》專欄作家,曾在《新京報》、《中國經營報》、《世界新聞報》、《羊城晚報》、《中國烹飪》和《萬科周刊》等媒體開設專欄。
著有《民國房地產戰爭》、《誰說不能從武俠學化學》、《誰說不能從武俠學物理》、《包公哪有那麼黑》、《擺一桌絕妙的宋朝茶席》、《過一場歡樂的宋朝新年》、《吃一場有趣的宋朝飯局》、《歷史課本聞不到的銅臭味》等。
本圖/文經授權轉摘自時報出版《逛一回鮮活的宋朝民俗》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