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之後瑞莎才能再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領取國民身分證。按規定,外國人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灣連續居住1年,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當事人就可以向移民署申請定居,取得定居證後,即可於當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並同時領取國民身分證。
而瑞莎因為在台定居達5年以上,且每年居住在台灣的日子超過183天,所以才符合資格而能夠申請「定居證」,之後也才能順利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並同時領取國民身分證,成為正港台灣人。
外國人保有國籍,同時又能歸化台灣
一般來說,外國人要入籍台灣,須放棄原屬國籍,但「國籍法」修法後,外籍專業人士有機會不必放棄國籍了。原土耳其籍的藝人吳鳳,即是使用《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這個方式來保有自己母國的國籍,同時又能歸化台灣。
為延攬優秀外國人才,立法院前年底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推出《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按規定除了中國與港、澳地區人士之外的外國人,只要被認定屬於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與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在台灣居留5年,每年居住滿 183 天,領有良民證明者,就可以申請歸化台灣且無須喪失原有國籍。瑞莎當初在還沒修法前,還十分努力地想歸化台灣,真的讓人非常感動!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