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已成為全民共識,為落實動保理念,也讓中央主管機關在執法上有所依循,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今(23)日在議會臨時會中,提案審議「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獲一讀通過。本身收養兩隻受虐犬的議長許修睿表示,近來動物受虐事件時有所聞,相信所有議員都會支持這項法案,真正終結這些不幸事件,達到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的目的。
竹市議長帶頭提動保案 獲超過半數議員支持相挺
新竹市議會今天共有19位議員出席記者會,支持這項動保自治條例草案,議長許修睿收養的兩隻受虐犬寶弟、寶妹也特別「現身說法」,牠們身負重責大任,要爭取其他流浪或受虐貓犬也能有應有的對待與保護。
許修睿表示,寶弟跟寶妹分別是大、小貴賓狗,但之前的飼主疑似只把牠們當生財工具而遭民眾檢舉,寶弟、寶妹在動保所收容結案後,由議長許修睿認養,平常就住在竹蓮寺的寶弟寶妹,個性活潑大方,深受香客喜愛,也因此贏得「護竹神犬」的美譽,許議長更稱讚寶弟寶妹是非常盡職的「接待人員」。
除了寶弟寶妹,許修睿也指出,服務處經常接獲流浪貓犬的受虐陳情案件,「愛牠就不要傷害牠!」,希望更多的動物受到應有的對待與保護,加上許多相關協會的建議,因此他在這一會期主動研擬「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也獲得大多數議員支持這項動保法案。
新竹市旺旺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楊穎蘋對於新竹市議會主動提案保護動物表示肯定,她與議長許修睿接觸交流,知道許議長對於動物權益非常重視,甚至長期協助流浪犬貓節育計畫;「傾聽浪浪」動保畫家張育榕哽咽感謝市議會主動提案「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補強母法,希望在完美妥善的自治條例推行後,動物保護工作能更加完整與成熟,真正能夠喚起民眾對於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的意識,讓毛小孩擁有被愛的權利。
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第六條明文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防護措施,違者將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緩;草案中也規範雇主須擅盡宣導教育責任,如無擅盡責任導致勞工捕捉、宰殺甚至食用貓犬等案件發生,除了勞工本身,將針對雇主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緩。
至於獸鋏方面,除了母法規範的「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之外,也在自治條例草案中,加註「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持有獸鋏」的規定,並另訂獸鋏回收獎勵辦法,以杜絕民眾使用獸鋏違法捕捉動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