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間堆滿雜物、公共區域髒亂無人管理、住戶不繳管理費,在大樓裏毫無居住品質,這些都是大樓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常見的現象,如果大樓有管理組織可先行勸導、溝通及協調,違規住戶不改善管理組織可報請主管機關或法院處理,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委託專業協會幫助社區成立合法的管理組織改善大樓居住環境。
一般民眾認為要成立管理組織是很困難的事,為考量簡政便民,工務局已將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及改選報備事宜授權全高雄市38個區公所辦理,市民可就近至當地區公所申請。大樓如要成立管理委員會,則可先向當地的區公所洽詢所需檢附的資料,大樓住戶較少,可以考慮用推舉的方式選出管理負責人,只需由2人以上之區分所有權人推舉公告10天即可,就可以依法執行管理維護事務,且無論是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都具有當事人能力,甚至可向法院訴請強制執行。
工務局委託專人輔導 成立管理組織提昇居住品質
工務局指出,今年度已委託「台南市物業管理發展協會」,輔導未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如果大樓有意願成立管理組織,卻沒有專人輔導,可電洽該協會黃泰欽先生可優先輔導。
工務局呼籲,成立管理組織進行自治管理機制,透過住戶全體積極參與關懷社區,配合守望相助協防巡守組織,提昇居住品質,達成社會公共安全、安寧、安居三安目標,以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期許大廈「自治共管」之宗旨,另外還有機會申請高雄市首創的優良公寓大廈認證標章、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及其他相關的補助,增進大樓的居住品質,希望住戶能以居住在經過認證的大樓為榮,隨時保持環境清潔安全,對大樓之保值應有相當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