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訂有「寺廟環境友善維護示範區管理措施」,劃設新港奉天宮及朴子配天宮廟前區域為友善維護示範區,自112年8月28日起,個人或團體每日燃放鞭炮量從40箱降至10箱,施放後須立即清除炮屑,違者可依法罰鍰1,200元至6,000元。
環保局長張輝川表示,過量燃放鞭炮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違反空污防制法第32條,嘉縣已有4件違規裁處;炮屑垃圾未清理,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且為維護居住安寧,晚上10點至早上7點前也不得施放,違者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處分,呼籲各宗教團體,共同維護周遭環境及空氣品質。
環保局強調,燃放鞭炮產生硫氧化物、PM10、PM2.5等污染物危害健康,更造成環境噪音問題,籲請縣內寺廟減少燃放鞭炮,多使用環保禮炮車,減少空污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