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例私有地專區開發 土地整合為縣府首要任務
有別於其他縣市單一土地權屬案場建置,「嚴重地層下陷專區」光電計畫區域多為私人土地,在業者與地主關係建立上實屬不易,若以建置300MW以上太陽光電案場為例,籌備過程中就需與至少800位以上的地主溝通,相對其他業者開發單一土地權屬案場更為艱辛且漫長。
對於新興光電產業如何融入在地,取得地方支持與信任,是縣府、專案輔導業者及在地地主需共同努力的方向,目前除了透過行政契約,約束專案輔導業者,確保地主權益外,也下鄉舉辦說明會,宣達民眾應注意事項,降低地主疑慮;後期期許透過專案輔導業者建置成效能帶來周邊效益,號召更多民眾一同加入縣府綠能推動的行列。
遭遇中央政策轉彎 地方政府積極爭取
「嚴重地層下陷專區」光電計畫在盤點初期,即擇定以不適宜農業耕種、需要休耕涵養地下水的土地作為優先推動區域,惟期間卻面臨中央諸多突如其來的政策轉彎,諸如經濟部水利署出流管制計畫相關法規公告、行政院農委會修法限縮農地變更使用及內政部營建署各縣市海岸防護區計畫公告等,在無審認先例的狀況下,中央、地方與業者三方均額外增加許多行政資源與投資成本,亦打亂綠能政策推動腳步。
幸好縣府在尊重中央政策變動前提下,極力向中央爭取相關規定之放寬,如農委會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限縮農地變更設置太陽光電後,將配合經濟部能源局之計畫內容,「嚴重地層下陷專區」光電計畫四鄉鎮範圍不受法規變動影響。
「嚴重地層下陷專區」光電計畫促濟業轉型 創造就業機會
屏東縣政府在能源轉型過程中,積極創造友善的綠能投資環境,吸引廠商投資。例如民國105年,潘縣長親自拜訪元晶公司廖國榮董事長,爭取來屏東投資約1萬1千坪的設廠工程,107年屏東啟用全台最大的太陽能模組廠,營運至今(109)年年產能已達到500~600MW,約創造在屏東縣在地約500人的就業機會;另外,設置製作全台首座浮動型太陽能設施的浮動支架廠商旭東環保科技,也因後續擴充效益,訂單增加,在105年2月於屏東加工出口區進行擴廠。
不只如此,太陽光電產業案場在前期建置與後期維護上,需要大量電機、土木、製圖等人力資源,從事監工、設備規劃、製圖、保養與修繕等工作,縣府亦成立產學合作機制因應綠能產業人才需求,日前已協助陪同業者接洽大專院校進行綠能產學合作,希望業者能夠優先任用當地學子,讓屏東人才留在家鄉,也為屏東創造更多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