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再審案開庭 律師團:有信心無罪判決

2016-04-1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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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律師團與民間團體前往台中高分院聲援鄭性澤,圖為律師邱顯智與鄭性澤家屬。(截圖自鄭性澤臉書)

鄭性澤律師團與民間團體前往台中高分院聲援鄭性澤,圖為律師邱顯智與鄭性澤家屬。(截圖自鄭性澤臉書)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今年3月破天荒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12日開庭,傳訊鄭性澤出庭,創下死刑案件再審裁定准駁前,傳訊被告開庭首例。這也是鄭性澤距民國94年10月開庭,11年來首度離開台中看守所,如果法官裁定再審,律師團表示有信心能獲得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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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14年前被控在台中KTV包廂警匪槍戰中,開槍擊斃員警蘇憲丕。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以發現新事證,上個月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今天首度借提死囚出庭,鄭性澤被囚11年後首度走出監牢出庭爭取平反,而檢辯雙方也創下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的首例。

鄭性澤辯護律師團律師邱顯智表示,感謝台中高分檢檢察官願囑託台大醫學院法醫所鑑定,鑑定結果證明非鄭性澤開槍,「這也是律師團多年來的主張」。他說,如果法官裁定再審,「律師團有信心能獲得無罪判決」。

邱顯智表示,2年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鄭案提起非常上訴,監察院調查報告也認定為冤錯案;鄭性澤作為被冤錯的死刑犯,隨時有被執行危險,希望法院再考量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為確實有動搖原確定判決基礎而裁定再審,讓鄭性澤回家。

監察院曾在2014年3月12日,通過監察委員李復甸調查報告,認為檢方偵辦鄭性澤涉嫌殺警案,涉有疑似疲勞訊問,事證不明,有違自白、證據與經驗法則,且調查過程未依鑑識標準作業程序鑑定,本案有重大瑕疵,法務部應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等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

 

 

Posted by 鄭性澤 on Tuesday, April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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