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在準備出獄衣褲」 鄭性澤聽到激動大哭

2016-03-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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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鄭性澤得知有望平反冤獄,在聽到志工為其準備出獄新衣時,忍不住長期壓力激動落淚。(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死刑犯鄭性澤得知有望平反冤獄,在聽到志工為其準備出獄新衣時,忍不住長期壓力激動落淚。(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死囚鄭性澤在被關了14年後,台中高分檢以發現新事證為由,主動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並認為鄭性澤應獲無罪判決。鄭性澤義務律師邱顯智22日到看守所探望,鄭性澤表示得知消息心情複雜,雖然期待,但這過程實在太煎熬,甚至在聽到志工要為他準備出獄時的新衣褲時,激動得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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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長期關心且定期為鄭性澤送飯的「魚麗人文廚房」老闆娘等人,得知再審消息後,便請邱顯智代問鄭性澤衣褲尺寸,希望為鄭性澤準備出獄時的新衣服,不料,鄭性澤聽到後,一時無法承受14年來平白無故的壓力與冤枉,激動落淚。

邱顯智:鄭性澤面對每次執行死刑心理壓力

邱顯智表示,「鄭性澤在獄中實在太久了,尤其是面對每次執行死刑時心理壓力。」去年檢察總長顏大和提非常上訴,加上監察院也提出相關調查報告,原本以為有機會翻盤,但最後仍被最高法院駁回,讓大家非常失望,「所以這次只能以如履薄冰的心情面對,無法過於樂觀。」

檢察官認為 鄭性澤應受無罪判決

另外,對於台中高分檢主動為鄭性澤聲請再審,並直指「鄭性澤應受無罪判決」,不少曾經手此案的檢察官並不認同,若未來此案聲請再審成功進入審判程序,在公訴檢察官意見分歧下,該如何處理?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回應,將來若再開庭會指派專責檢察官蒞庭,若檢察官認為證據顯示對鄭性澤有利,就會做無罪主張,這和檢察官對被告有利和不利的事證都要審酌,並不違背。

吳萃芳也進一步說明,過去聲請再審規定嚴格,在判決確定後,卷證內曾提過的證據都不能視為新事證以聲請再審,直到去年2月《刑事訴訟法》修正,放寬再審規定,只要未審過的事證能動搖原判決,或是結合先前已在卷內的證據,結合判斷後產生合理懷疑,便可聲請再審,而鄭性澤一案正是符合《刑事訴訟法》放寬規定,檢方才聲請再審。

鄭性澤被控告於2002年時,與羅武雄等人在台中十三姨KTV飲酒,因酒後滋事,警員蘇憲丕首先趕到,與羅武雄近距離交火,最後兩人皆中槍身亡,而鄭性澤被控對蘇憲丕開槍致死,從一審到更二審都被死刑,最高法院2006年5月2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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