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白色恐怖的肅殺年代,一個純樸無辜小村莊,一夕被控匪諜村,不少人民被羅織莫須有的罪名遇難,「鹿窟事件」,便是當時典型的政治冤案。據《自由時報》報導,針對至今仍無法獲得賠償「鹿窟事件」的政治冤獄者,監委高鳳仙、楊美鈴今天申請自動調查鹿窟案,將全面調查此案的真相,落實轉型正義。
高鳳仙透露,監院國防委員會主秘日前已到位於新北市汐止、石碇交界的鹿窟一帶山區,也就是現在的光明村,進行實地的瞭解,並訪談相關村民,據當地村民透露,只要找到一位當年受害的村民,應就能找到其他的村民。
高鳳仙表示,經事先的實地瞭解,認為全案有調查的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也呼籲關心此案的人士向監院提供相關資料。
「鹿窟事件」受難者165人,35人死刑
1952年12月28日晚上,國民政府揮軍台北縣石碇鄉的鹿窟山,掃蕩所謂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武裝叛亂基地,在29日凌晨萬名軍警包圍南港、汐止、石碇山區展開全村大逮捕,當場打死一名指導員劉學坤,許多村民被抓到鹿窟禪寺認罪或刑求偵訊。刑求逼供後,多數被判刑入獄,形同屠村。這是史稱的「鹿窟事件」,也是白色恐怖時期最大的政治事件。
根據學者張炎憲研究,當時有35人被判死刑槍決,自首無罪和不起訴者12人,其餘98人被判有期徒刑,連未成年的兒童也要坐牢,刑期合計865年,受牽連的村民達200多人,形同滅村。另外,一些「跑山仔」還到瑞芳、玉桂嶺、海山等地,開闢躲藏的基地,以致於牽連更多無辜者。
「鹿窟事件中,被抓的村民幾乎都目不識丁,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共產黨,而真正在鹿窟村活動的共產黨沒有幾人。」一名在鹿窟事件入獄的受害者李石城表示自己被抓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共產主義,而且當時年紀只有十七歲,對於外面的世界根本完全不知道。
後世學者認為被判刑的人中,有許多遭到冤枉,但因這些受牽連的人中,許多為無辜的農民或工人,不曾受過良好教育,由於提不出官方證據,以致到了晚年,仍無法獲得受難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