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對柯市長來說,市產空間只是捷運公司管理的財產,其營運績效的判斷標準,就只是去評斷這間公司管理市府財產有沒有利潤收益,無法其他「利益」,這也是市長喜以常人直覺進行判斷的可預見之結果。(因此不難理解,柯市府也會出現既要推廣大眾交通工具的使用,卻又想要漲捷運票價的矛盾情況。)在市長簡單數字邏輯下,市府各種場館、空間變成是應當要重視營利數據,所有的空間都成了營利空間,不管背後有無什麼政策目的、整體產業利益、城市公共利益等等。例如「登蛋」對於台灣流行音樂表演團體來說,比較像是二十年前的香港紅勘體育館,宣傳效果的象徵意義遠大於藉此賺錢,實際上相較於其他海外市場,一萬人的小巨蛋場地已難賺到什麼大錢,但海內外巡迴演出的成功往往繫於「登蛋」表演品質創造出來的氣勢,換句話說,小巨蛋是個開幕儀式,不是賺錢時間地點。這種產業共同利益難以顯現在單一廠商營利數字上,也難以在非專業場館經營者中被看見,因而在市長眼中,小巨蛋該賺錢而沒有賺錢的,都看起來是「怪怪的」或者「行政怠惰」。
中山地下書街的出版業與小巨蛋的音樂產業,兩者都是這幾年政府亟欲產業轉型的文化創意產業,書街與場館都可視為產業培育的策略工具。所謂培育,無非是透過降低成本而使其茁壯,但工具同時也會是產業本身的一部分,也希望場館與書街最終為市民帶來利益,不管是創造都市氛圍、提供工作機會、或是實質回饋租金。在面對文創產業培育扶植,多會涉及空間策略,例如集中化造街、便宜地租或者專業表演場館,面對這些紛雜的空間策略,專職交通服務的捷運公司或許無力有效運用與管理,而針對這些市產空間,或許應思考,成立一個以文創設施為主的專責營運管理公司。
城市裡有許多藝文、教育、體育設施,其擔負著公共服務與教育功能,難以財務自主,高度仰賴政府政策性預算支持。除去這些文化服務設施,其實亦有偏向產業但又具備文化性質的空間,是具有收益性,卻又需有符號資本的打造,或可先簡稱其為文創設施,其往往必須面對上述「商業與文化」、「培育與收租」之間的兩難。對政府來說,這些不同性質的市產空間如果全部以政策預算支持,將不利於整體財政健全,其容易造成惡果是全面新自由主義化,將所有文化、福利、教育設施都一概而論,要求財務自主、自負盈虧。但其實應當將在文化設施裡頭具純粹公共服務性質,與具市場經濟性質(亦即文創)的分別開來,在台北市都市空間仍「有利可圖」的狀況下,讓專業管理公司在上述兩難間取得平衡,透過產業營運方式來創造整體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