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尚未取得《民法》承認,但六都目前皆已開放同性伴侶申請關係註記。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於社福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勞動部去年底曾發出解釋函,援引《民法》精神解釋,同性伴侶也能享有「家庭照顧假」,那是否也能享有「婚假」?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勞動部願意朝這方向嘗試,但婚假仍須回歸《民法》範疇,未來若修法承認同性伴侶的配偶關係,同性伴侶的婚假就可納入修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8日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時指出,勞動部去年引用民法精神擴大解釋,只要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即可視為是家屬,讓同性伴侶享有家庭照顧假,那是否同性結婚可享有婚假?
陳雄文表示,勞動部放寬家庭照顧假,是因為據《性平法》規定,有長期同居照顧的事實,但婚姻仍要回歸《民法》,須有配偶的事實,牽涉的範疇不只是勞動部。
陳雄文強調,勞動部願意朝這個方向嘗試,若未來同性結婚成為法律明文規定的配偶關係,當然可把同性伴侶的婚假納入修法考慮。
洪慈庸表示,盼勞動部能進一步研議,比照之前發布1個解釋函,同性伴侶同樣有繳稅,也跟付出一樣努力,政府應保障他們所享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