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心臟外科體外循環技術師林光宇疑似因遭職場霸凌,去年9月持刀闖進開刀房刺殺醫護人員,並致2傷。台南地方法院今(13)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林光宇主觀上並沒有殺人,僅有傷害的犯意,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林光宇疑似因與同為成醫心臟外科體外循環技術師的陳女發生職場糾紛,認為陳帶頭排擠,且影響同事及主管對自己的評價。去年9月28日林光宇因請假問題遭羅姓主管叫去告知請假及職代規定,並同時要求林換辦公室,更詢問林「是否要離職」。林光宇心生不滿,於年9月28日上午9時多持蝴蝶刀前往成大醫院開刀房刺殺陳女,在同事的阻止下離開開刀房後,自行至派出所自首。
台南地院發言人林臻嫺表示,檢方雖然以殺人未遂罪起訴被告林光宇,但法院審理時認為林光宇犯案動機是出於對陳女職場霸凌行為的不滿,但難認有致她於死地的深仇,且林光宇選在有其他醫護人員在場的手術室行凶,使陳女有獲救的機會。此外,林光宇是手持殺傷力相對薄弱的蝴蝶刀攻擊陳女,且是從正面向前,不是原來所說是從陳女後面行刺。
林臻嫺指出,陳女所受的7道傷勢中,雖然嚴重但沒有立即的危險,且7個傷口中有一個些許傷到肺臟,其餘6個都未傷及臟器,可見林光宇下手力道應該有所節制;在陳女被救離開刀房之後,林光宇也沒有繼續找尋或攻擊陳女的行為,更於事後自行前往派出所自首,所以法院認為被告主觀上並沒有殺人,僅有傷害之犯意。
林臻嫺表示,林光宇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強暴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罪,從一重的強暴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罪處斷,再因自首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林光宇出庭表示:「感謝法官能體諒我遭到職場霸凌的困難處,我也實在是因為長期受到霸凌一時衝動才會犯下大錯,我也希望職場風氣能改善,以後能夠減少這種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