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職業學校有所謂「建教合作」,中國的職業學校也有類似的「頂崗實習」制度。「頂崗實習」讓職校生完全履行其實習崗位的所有職責、獨當一面也是《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的「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學習2年,第3年到專業相對應的指定企業,帶薪實習12個月,然後由學校統一安排就業。
不過陸媒進來對這種校企合作的「頂崗實習」模式多所批判,《中國青年報》4月19日公佈最新調查結果,有57.5%的受訪者認為,職校學生畢業實習中存在學校以實習「綑綁」學生的問題,56.7%受訪者發現職業學校在學生實習中充當「包工頭」,56.0%的受訪者認為職校學生畢業實習勞動強度大但報酬微薄,63.8%的受訪者認為產生這些現象的原因是企業和職業學校「唯利是圖」。
山西某職校畢業生金樺(化名)表示,他的畢業實習是在當地一家比較有名的化工企業「混」過去的,十多天過去了,什麼都沒學到。但比起一些在外地幾乎是充當免費勞動力的同學,他認為自己「還算幸運」。山東省濟陽縣的高中老師朱清建表示,現在很多職校生被學校安排到南方的工廠,其實是用來填補當地的「招工荒」,工資其實非常微薄。
新華網報導,中國教育部稱,中國每年至少有800萬名實習生,佔據了2900多萬職校生的一大部分。他們在蘋果、惠普等企業上游供應商的代工廠裡,做著與正式員工完全一樣的工作,並日益成為中國勞動力大軍中越來越顯著的一部分。
藉著職校與相匹配企業之間簽訂的人才培養契約,將職校學生大規模「批發」至工廠實習的「訂單式」教育,曾因促進學校、企業、學生三方共贏而為人津津樂道。《南方週末》報導,2009年富士康集團與重慶119所職業院校共同簽訂的協議,便可直接保證學生就業。
然而,這種「訂單式」教育迅速使得職校蛻變為「勞動力供應仲介」。據《京華時報》此前報導,為保證富士康集團正式落戶該省,「年內批量投產後有充足的高素質員工隊伍」,河南省教育廳曾於2010年9月發文要求當地職業學校動員、組織二三年級學生去富士康進行頂崗實習。一些職校甚至將頂崗實習與畢業證發放掛鉤。
此外,「學生工」所面臨的高勞動強度與低薪,已經超越法律許可界線。參考消息網報導,一位16歲的職校女生在惠普供應商廣達電腦的一條生產線上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個小時,遠超過中國法律為實習生規定的8小時工時。而一些重慶的實習生表示,他們每月的1300元(人民幣,下同)工資,大部分將上繳學校。
《光明日報》此前報導指,頂崗實習成為校企雙方權利變現的通道,學生工則在「社會性實踐」、「職場鍛煉」等幌子下成為企業和學校的「唐僧肉」。然而,學生工淪為廉價勞動力,但其勞動身份卻沒有界定。按照中國現有法律規定,實習生是在校學生,並不被認為是勞動者,不受勞動法保護,也不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相關法規的缺失,使得中國內地「學生工」亂象愈演愈烈。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長郭揚郭揚表示,要在根本上解決職校學生被當作廉價勞動力的問題,就需要解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的問題。「激勵企業不能用提供免費勞動力的形式,而是要他們參與到人才培養的過程中來,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比如建立就業培訓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