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埔張藥房於2013年7月遭強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2014年認定內政部與苗栗縣府徵收土地違法,但未判准住戶還地、恢復原狀的請求,經張藥房等4戶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2015年5月發回更審。高等行政法院22日下午更二審宣判,仍判張藥房等4戶敗訴。
該案源於2009年大埔開發案,苗栗縣政府徵收800多筆土地興建竹科竹南基地,並在2013年7月趁自救會北上抗議時強拆張藥房等4戶,引發警民衝突,之後藥房老闆張森文離奇死亡,讓爭議益形擴大。
張森文遺孀彭秀春等4戶遭拆屋主提出行政訴訟後,台中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內政部違反《徵收法》,判決內政部敗訴,需撤回徵收處分,但對於張藥房等4戶主要訴求「返還土地」卻判敗訴,理由是4戶的土地已經變成「道路用地」或被當作抵價地分配,客觀上無法返還。
更一審敗訴後,內政部拒絕4戶提出的原地重建方案,另提出易地重建、補償、國賠、協議價購等替代方案,但拆遷戶不願接受,堅持原地重建,雙方纏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