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高行兩個合議庭,都對《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後,黨產會卻要繼續以一部很可能違憲的法律,要充公婦聯會385億元的資產。民進黨東廠到這種程度,突顯出來的已經不是囂張,而是心虛。
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行政法院要停止訴訟,聲請釋憲的前提是「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換句話說,加上先前的中投與欣裕台案,兩個合議庭,六位法官都確信「不當黨產鬆有牴觸憲法之疑義」。《不當黨產條例》違憲,可說已是北高行的一致見解。
照理講,一部法律違憲到這種程度,民進黨與黨產會還有一點羞恥之心的話,應該要主動修法。但是黨產會的臉皮比城牆還厚,批評法官「對於我國推動轉型正義之法制及實踐,恐無適當之理解與認識」,要法官「客觀認識過去黨國威權體制之歷史背景」,簡言之,錯的是法官,錯的是憲法,而黨產會,完全沒有錯。
任何一個法律人都能夠知道,黨產會訴求與北高行聲請釋憲的理由,完全不相干。北高行的意思是,要侵害財產權到影響政黨存續的程度,已經是「憲法保留」事項。換句話說,就算要以「轉型正義」為理由清算國民黨,那也是必須修憲,而非修法。
這麼簡單的道理,民進黨與黨產會不會不知道,那麼黨產會為什麼要在釋憲結果尚未出爐之前,搶著移轉婦聯會的財產?司馬昭之心之一,就是掠奪民產,以厚己資,表面上納入國庫,實際上增加其選舉時的子彈。司馬昭之心之二,黨產會知道「不當黨產法」有很高的可能被宣告違憲,因此要搶在宣告之前,把婦聯會的財產收歸國有,造成既定事實。
這兩個司馬昭之心看起來政治精算一流,但是民進黨打的最錯的如意算盤是,國民黨不是前東德的執政黨SED,國民黨保衛台灣,普級教育,發展經濟,在台灣民主化後,國民黨能夠在公正的選舉制度下重回執政,就表示國民黨有過,更有功。
而婦聯會更是長期以來投入公益,興建眷舍,照顧孤兒,當事人或者其後代,都還在台灣社會,對婦聯會抱有一份感念。
在這樣的氛圍下,黨產會要以違憲的法律,清算國民黨、婦聯會,必不會得到社會的支持。黨產會越是無法無天,民進黨政權的壽命就愈短,人民更會用選票在2020年結束它。
因此,就像去年我對管中閔校長的期待一樣,希望婦聯會,一定要為了台灣的憲政堅持下去。2018年,民意用選票還了管中閔公道,2020年也必將會還婦聯會公道。
*作者前總統府副秘書長,台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