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今(22)日舉行校務會議,不但是管中閔當選校長後,首度主持校務會議,今日會上,管中閔也首度親自對於校長遴選期間,遭指控違法兼職獨董、遴選期間未揭露資訊、論文涉抄襲、赴陸兼職、匿名撰稿遭監察院彈劾等,各事項進行說明。
管中閔表示,他在2017年5、6月的時候,就被問過要不要參加遴選,但他到8月都還說不選,直到9月17日,幾位年輕老師即便知道當選機率不高,還是希望他能出來把對學校的理念講清楚,並幫忙找人連署,他才答應,但他也聲明,自己不會去拉票,只專心準備治校理念說明會、遴委會面談及「校長,給問嗎?」3場說明會,堅持不拜票原則,而1月5日預計宣布遴選結果,但他前一天還安排了白內障手術,因為根本不認為自己會當選,隔天記者要採訪,還因為半個臉都埋在沙布裡而拒絕。
「擔任台大獨董,我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最後一個」管中閔:完全照學校規定
「5天後我進入人生最悲慘時期。」首先對遭控違規兼職企業獨董、未揭露資訊,管中閔表示,「擔任獨董我不會是台大第一個人,也不會是台大最後一個人」,這方面他也都請助理去問,完全按照學校規定 ,而企業獨董根據金管會規定,公司必須發布訊息讓整個市場的人知道,此外因為媒體也報出來,所以大眾都知道,他完全沒必要隱瞞。
對於為何不寫在遴選履歷表上,管中閔指出,參加校長遴選,一定是列學術成果跟學術經歷等相關經歷,像他去國外參加學術活動,會略過台灣的行政經歷,甚至得獎的東西,如果規定要揭露,他一定會揭露,另外他舉例,像他是中研院評議員,這點在履歷上也略過。
談抄襲指控 管中閔:這是共同研究者寫來的草稿,根本還不是論文何來抄襲
對於遭控,與暨南國際大學陳教授合著的文章,抄襲暨南大學EMBA碩士在職專班張姓學生的碩士論文,管中閔解釋,這是共同研究者自己寫來做為討論的草稿,甚至不是論文的主體,前一年9月時他們還在為效益的計算方式爭論,當時論文根本沒有動筆,既然沒有動筆,如何變成抄襲?
他並舉自己學生王元翰的部落格文章:「⋯⋯我永遠都記得當時教授一反平時幽默輕鬆的神情,語氣嚴肅的告訴我學術論文中,引用文獻的慣例與原則,先生更不斷提醒,即使是一句完全無關緊要的字句,如果想要用在自己的文章裡,也務必要轉化成自己的文字才能寫出⋯⋯」表示如果一位老師對學生的要求是如此,那若這位老師反過來抄襲另外一位合作者的學生論文,這個可能性有多高?管中閔並強調,「我最在乎自己的學術名譽,這件事對我身心傷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