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別人前先刮自己?高市違建處理大隊本部 就是違章建築

2016-05-0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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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林武忠4日於工務部門業務質詢時,砲轟工務局位於高雄市公12的違建處理大隊本部辦公室,是高雄市最大的違章建築。(楊伯祿攝)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林武忠4日於工務部門業務質詢時,砲轟工務局位於高雄市公12的違建處理大隊本部辦公室,是高雄市最大的違章建築。(楊伯祿攝)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林武忠4日於工務部門業務質詢時,砲轟工務局位於高雄市公12的違建處理大隊本部辦公室沒有建築執照、沒有使用執照、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是高雄市最大的違章建築,強烈要求工務局應依據《高雄市政府取締違章建築執行要點》列為第一順位優先拆除。工務局出示註記住宅區的建照、使照,表示違建處理大隊是合法建築,至於對記者進一步追問是否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工務局長趙建喬則吞吞吐吐地說「本案有歷史沿革因素」,必須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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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武忠不爽建築處理大隊對其選民服務案件毫不留情,於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時,砲轟違建處理大隊才是高雄市的最大違章建築!

林武忠指出,高雄市升格為院轄市後,違建處理大隊隸屬於工務局,目前坐落於鼓山一路53巷內,地號為鼓中段五小段730、731地號,屬於公12公園用地範圍。據其查證了解,違建處理大隊本部建物沒有建照、也沒有使照、而且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根本就是高雄市最大的違章建築。

林武忠說,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規則》第四條規定,管理機關得視公園之規模、性質、環境需要,設置景觀、休憩、遊戲、運動、文教服務及管理設施、以及其他必要或附屬之設施。所以,違建處理大隊辦公室坐落於公12,絕對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得處及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違建處理大隊空拍圖。(楊伯祿攝)
違建處理大隊空拍圖顯示,違建處理大隊辦公室坐落於公12,絕對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楊伯祿攝)

林武忠又指,違建處理大隊隊部興建於山坡地,嚴重破壞水土保持、影響排水,如逢大雨或颱風,恐將造成公公安全疑慮,依據《高雄市政府取締違章建築執行要點》,應視為第一順位優先拆除。

林武忠強烈要求,違建處理大隊是高雄市政府負責違建拆除單位,但本身卻是最大違建,做了最壞示範,工務局應盡速處理,以免影響市府名聲和公信力。

違建處理大隊長欲說明 議員林武忠拍桌拒絕

違建處理大隊長薛仲信欲答詢說明,林武忠盛怒拍桌拒絕其解釋,並說既然違建處理大隊每每理直氣壯堅持依法執行強制拆除,以後大家就「橋歸橋、路歸路」,他不會再找違建處理大隊協商,不過,違建處理大隊也必須比照強制執行民房拆除,先在自己的辦公室敲個大洞,讓自己的違章建築不堪使用!

違建處理大隊長辦公室。(楊伯祿攝)
違建處理大隊長薛仲信欲答詢違建處理大隊長辦公室違章說明,林武忠盛怒拍桌拒絕其解釋。(楊伯祿攝)

事後,薛仲信出示註記住宅區的建照和使照,強調違建處理大隊本部辦公室是合法建築,並非如議員所說沒使照、沒建照。趙建喬也向媒體說明,工務局違建處理大隊是民國80年間於吳敦義市長任內簽核,接收就業輔導中心做為辦公處所。趙建喬不否認違建處理大隊坐落於公12公園內,還說「有其歷史沿革因素」、「當年是依據多目標使用方案」等,並強調《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規則》是民國101年才公布實施,但諸多說法語焉不詳,也難以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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