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內打架場外抗議聲中,立法院連日、徹夜表決通過三項法案,民進黨府、院、黨團皆發出聲明表達遺憾,並強調將「窮盡一切救濟手段」,「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意思是,三項法案爭議並未畫上句點,相反的,又要重新步上覆議、聲請釋憲、甚至不公布實施的覆轍。
青鳥場外駡一天,違憲判決多一人
做為少數總統,賴清德始終不肯正視少數執政必須面對的現實,他顧念場外被動員號召而來的「青鳥」,却無視立法院六成非民進黨立委代表的民意和訴求;三項法案審議過程中,民進黨從未認真思考協商的可能性,遑論提出對案版本,即使民進黨過去也曾有過相似的主張;而即使三項法案三讀通過,究其內容,亦絕非民進黨中中「毀憲亂政」、「國家存亡」、「剝奪人民權益」、「危害國家安全」,事實上,通過的版本於現狀影響實在不大。
以選罷法修正為例,只通過了罷免連署應附上身份證影本的規定,基本合理,就像獨立參選總統連署也要身份證影本;至於提高罷免門檻(罷免票數高於當選票數)因為民眾黨並不同意,此案還在朝野協商冷凍期,一個月後立法院休會,何時能見天日尚未可知,就算拉出來,民眾黨不同意還是過不了,民進黨大駡藍白政黨剝奪公民罷免權益的同時,大概忘了多數執政時期硬生生取消公投綁大選,還強硬規定兩年一公投的限期,才是紮紮實實剝奪了直接民意表達的生機。
憲訴法修正同樣未依照釋憲判決最嚴格的國民黨(翁曉玲)版本,而是採取民眾黨的微調版本,關鍵在參與釋憲評議的大法官不得低於十人,違憲判決則從現行的簡單多數(八人),調高為九人,違法判決何等重要,以簡單多數加一人誰曰不可?賴清德計較憲法法庭百分之九十九的釋憲案來自人民聲請,他却沒看到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民聲請案都被駁回不受理,談不上「封殺人民最後保障和救濟的一絲生機」,遑論「侵害司法獨立」,與其嚴厲抗拒修法案,賴清德更該關心立法院待審中的七名大法官能否順利通過同意權行使,而修法案明定大法官有缺額時,應於兩個月內補足提名,賴清德與其又要發動各「憲政機關」(行政院、司法院)一同聲請釋憲,不如早點花心思籌畫可為立法院多數接受的新提名名單。
手握財權不肯放,影響國安抄黑熊
賴清德真正關心的應該是財劃法修正,照國民黨原版本要從中央口袋中「搶」出六千七百多億,要說不痛的確是不當家不知米貴的風涼話,但通過的版本也容納了民眾黨意見,最終只挖走三千七百多億,並取消百分之三的首都稅,對中央資源分配不能說毫無影響,但影響的就只是分配權的多一點或少一點,簡單講,手握權不叫權,手握財才有「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