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3日聯合發布公告,要求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其中規定,5月1日起各豬肉製品加工業者須展開非洲豬瘟病毒檢測。
新華社報導,這項名為「關於在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的公告」的文件,旨在嚴防感染的生豬產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環節。而公告中除上述規定外,其餘內容均自即日起實施。
根據這項公告,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包含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加強對採購生豬產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確保購進的生豬產品來自「定點」屠宰廠。嚴禁採購經營來自「非定點」屠宰廠或來源不明的生豬產品。
這項公告規定,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採購生豬產品,應逐批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及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報告),確保購入的生豬產品不帶非洲豬瘟病毒。而採購的進口生豬產品,應附有合法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公告指出,豬肉製品加工企業若在生豬產品原料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應立即封存陽性樣品的同批原料,並報告所在地的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並將樣品送往具有非洲豬瘟病毒檢測資格的單位複檢。
若複檢仍為陽性,企業要在當地的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監督下,按規定對同批生豬產品原料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對證件不全、來源不明、無法提供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合格報告的生豬產品進行重點清查。發現可疑的生豬產品及時抽檢,防止帶病生豬產品流入市場。
這項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產品的溯源調查,對負有責任的養殖場、屠宰廠、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