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nb台灣、香港公共政策總監蔡文宜舉例,台北大稻埕某間百年老屋,屋內僅有3房,因在台北市拿不到民宿執照,轉而投入申請成為旅館,但老屋本身並不具備停車位、若要新增無障礙空間或灑水器等設備,勢必得破壞老屋原有結構、反而失去特色,故民宿老闆先花2年多的時間,將該物件申請為文化資產,經文資會認定得不設無障礙空間,才終於拿到旅館執照。
修法能讓非法套房消失?業者:虛張聲勢
當被問及是否認為提高罰則就可以讓非法套房不復存在,張賜聰坦承,提高罰則其實無法有效解決非法旅宿的問題,但他認為,透過裁罰將會讓這些非法業者更難在合法市場中生存。
不過對於民宿行業的老手來說,修正案中的罰則與其說是強而有力的措施,不如說更像在虛張聲勢,執行的可行性,備受質疑。例如55條之1將平台納入開罰範圍內,也是此案被稱為「Airbnb條款」的主因,觀光局解釋,這項規定主要針對專營的訂房平台,其他廣告類型多元的媒體或平台並不受此限。
臉書廣告也要罰?訂房業者:不會因法令而下架
事實上,從修正案第55條之1的文字來看,根本沒有只針對訂房平台的字眼:「…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刊登前項非法營業訊息,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移除其內容…」高雄觀光地方創生協會理事長林庭偉表示,修正案條文本身影響範圍甚廣,除了訂房平台以外,其他廣告非法旅宿的媒體、臉書、部落格、IG難道也都要一併開罰嗎?
更遑論,如Airbnb這樣的國際訂房平台,在台灣根本尚未落地化,即便開罰,顯然也是象徵大於實質意義。「很坦白的說,我不認為這會對Airbnb有太大的影響。」蔡文宜說,政府雖然一直希望Airbnb能自主下架非法房源,卻始終不曾提出輔導業者轉型合法的措施,即便這次修正案照案通過,Airbnb仍將維持一貫的經營方式,不會因應法令下架任何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