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在宣布採取法律訴訟的記者會上說:「美國國會一直未能提供任何證據支持其對華為產品的限制。」
紐約時報今年1月的一篇報導說,圍繞華為的擔憂到目前為止幾乎都是理論上的,並沒有確鑿證據。
新美國基金會(New America Foundation)網路安全政策與中國數位經濟研究員薩姆・薩克斯(Samm Sacks)說:「我認為,我們必須要從華為作為一家企業、想要在全球市場取得成功的角度來看,什麼是華為的利益。我認為,現階段華為利用其產品中的漏洞(為中國政府從事間諜活動)不符合它的利益。但這種情況會發生改變。」
薩克斯認為,在沒有公開證據、甚至是任何潛在的機密證據能夠支持華為參與了任何間諜活動的指控的情況下,現在把中國國內的一系列法律視為是「還在冒煙的槍」(smoking gun、意為確鑿的證據),包括中國國家情報法、網路安全法、反恐法等等。她說:「現實是,中共會適時地把法律作為工具選擇性使用。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紀思道(Nick Kristoff)在紐約時報發表的一篇題為《美國應在三個問題上堅定對抗中國》的評論文章中說,「如果像華為這樣的公司被要求與中國國家安全間諜合作,它的高管們肯定不會說不。」
新美國基金會的薩克斯表示,關鍵是如果未來發生戰爭或者是危機時怎麼辦。「讓我擔心的正是這種假設的情況發生時,受僱於中國政府的華為怎麼做。」 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