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飯店毒趴小模命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今(26)日宣判,由於「土豪哥」朱家龍等人已和家屬和解,另認為轉讓禁藥與郭女死亡無因果關係,因而將「土豪哥」刑期從原先10年,改判2年10個月。對此,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表示,判決結果完全悖離民意,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任。
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發言人謝宜斌指出,土豪哥舉辦毒品派對已是常態,以金錢或毒品誘惑女性放縱尋樂,形同視法律為無物,對於這樣的離譜品行,在量刑判斷時,他質疑可能有被略而不提,如此一來,只會讓人民對司法判決失去信心,質疑「是有錢判生,無錢就重判嗎?」
謝宜斌認為,和解是填補被害人的必要,但法官量刑的判斷依據,絕非只是關係個案被告刑期長短,同時也必須顧慮是否會影響民眾法治觀念的健全,因此,應思考建立一套明確的量刑標準,避免問題再度發生。
對於法官量刑的建置標準,權治會常務理事丶輔仁大學教授張明偉指出,現行刑法欠缺明確量刑標準,僅在規定法官應審酌一切情況,作為量刑時的判斷標準,他認為,應在法制上建立一套明確標準,適度限縮法官的裁量權,避免裁量淪為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