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馬利蘭州巴爾的摩市(Baltimore)的黑人青年葛瑞(Freddie Gray)致死案,6名遭起訴員警中的白人警官尼洛(Edward Nero)23日獲判無罪。承審法官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尼洛符合遭起訴的二級傷害、危害他人安全及瀆職等罪名。尼洛是全案第二位判決結果出爐的被告,警方表示將徹底檢討員警訓練內容。宣判當天,也有數十位民眾在法院外高呼「沒有正義、沒有和平」,「把殺人警察關起來」。
Breaking News: Baltimore Police Officer Edward Nero is not guilty on all charges related to the Freddie Gray case. pic.twitter.com/AdX9lgqcyc
— Fox News (@FoxNews) May 23, 2016
2015年4月12日,25歲的葛瑞在巴爾的摩市遭警方盤查、逮捕,卻在一周後因脊椎重傷和頸部骨折死在醫院。目擊者拍下警察用膝蓋壓制葛瑞的背部以銬上手銬,接著又強壓他的頭部進入箱型警車,但沒有依規定為他繫上安全帶,葛瑞在車中激烈掙扎要求送醫,傷勢因此惡化,抵達警察局時已停止呼吸,警方又隔了近1小時才將他送醫,搶救7天仍不治身亡。
葛瑞之死隨即引發當地非裔族群大規模示威抗議,甚至一度激化為縱火、投石等暴力衝突,令馬利蘭州政府不得不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並宵禁一周。此案也再度掀起美國種族歧視及警察濫用武力的敏感議題。
巴爾的摩市巡迴法院法官威廉斯(Barry Williams)24日在無罪判決中指出,尼洛在整起事件中的角色微乎其微,沒有證據顯示他應為誤傷葛瑞負責,因此判決尼洛無罪。尼洛的警員搭檔米勒(Garrett Miller)也作證指出,是自己負責拘捕葛瑞,尼洛幾乎沒有動手。米勒也正在等候審判。
起訴6位警員的馬利蘭州檢察官莫斯比(Marilyn Mosby)仍然力稱尼洛對葛瑞的死也有責任,因為他未按照警察逮捕犯人的最新守則,為手腳都被靠住的葛瑞繫上安全帶。尼洛則聲稱從未讀過該份守則。
不過除了尼洛家人及警方之外,代表葛瑞家的律師墨菲(Bill Murphy)也認為尼洛一案證據不足,不能做出有罪判決。他也讚揚身為非裔的威廉斯法官,並未在外界沈重的情緒壓力下做出不當判決。
法官宣讀判決的時候,尼洛忍不住抬頭深呼吸,隨即開始啜泣,顯然如釋重負。
但巴爾的摩市警長戴維斯(Kevin Davis)也在判決出爐24小時之內,發佈全新計劃,聲明將全力加強員警訓練,確保他們熟讀執法流程與法規。「我們確實意識到,巴爾的摩警方在行政上有缺陷,」戴維斯表示,「我們也完全明白,什麼樣的情形會讓缺陷造成傷害」
「我們會負起責任,改善一切缺點。」戴維斯說。
在6位遭起訴員警中,目前已有兩人跑完司法程序。在尼洛之前,遭到檢方以殺人罪起訴的警官波特(William Porter),去年12月因陪審團意見無法達成一致,被法院裁定為無效審理。檢方打算將於9月再次起訴波特,因此目前無法向媒體透露案情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