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1946年,經過七次修訂並凍結部分憲法本文,另外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這就是小英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強調的「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
不管你喜不喜歡這部憲法,但她畢竟已經成為台灣人民所認同的最大公約數,你可以稱之為「台灣共識」,也可以稱之為人民的「憲法共識」。而且,也是這部憲法撐起台灣幾次總統直選及三次政黨輪替的民主機遇,並都順利成為政權和平轉移的依據,更是這部憲法讓台灣能繼續保有主權意識而使政權正常運轉。
憲法不合時宜或不符民意就應透過民主合法程序進行修訂,簡單明瞭。
中共憲法明文: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的唯一執政黨
反觀對岸,他們建國當然也會有憲法,但跟台灣奉行的這部「五權憲法」可大異其趣了。他們是讓「一黨專政」毫不避諱寫進憲法序文中的。
根據1999年3月15日修訂通過的第十二條修正案即載到:
「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如果你上網去找到中共政府官網的「憲法制度」,你會赫然看到這樣的文字呈現:
一、憲法對中國政治制度的主要規定
(一)中國政治的主要原則
1、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的唯一執政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建立的。
中國共產黨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仍然是中國人民的領導者。
……………
這就是中共「以黨領政」的基本法源,共產黨凌駕於憲法之上,黨中央高於政府之上。這權力架構跟兩蔣時期的台灣政治權力形式夠像了吧?國共兩黨正是列寧政黨在中國產下的雙胞胎,當然會長得很像。她是很西化產物,也是標準「反中」的衍生物。
所以憲法對中共政權而言只是備位或說是擺飾。中共中央政治局才是中國政治最高權力核心(就如以前國民黨的中常會一樣一言定存亡)。
也因此,當小英總統努力要為兩岸建立「政府對政府」的溝通協商關係時,所必然遭遇到的困難:我們將會發現,中共「國台辦」其實只是個次級執行單位,他的決策中心在共產黨的中央台辦小組。
台灣陸委會可以跟國台辦坐下來慢慢協商,但請注意,國台辦總有個「背後靈」在進行決策戰略指導著,國台辦是毫無自主權的。這也就是國共交流永遠會比兩會交流更密合順暢的真正原因,黨對黨才是對等的。正因此,即使小英總統已經再三諭示:兩岸協商溝通必須超越政黨格局,紅色學者們卻還是不忘要用「民共交流」來做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