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核四對台灣電力系統的重要性

2019-05-0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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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過度依賴天然氣

根據能源局的資料, 107年台灣天然氣發電的總量(含台電,民營,與自用)為948億度,消耗的天然氣總量為182億立方米的天然氣。若114年天然氣發電占比為50%,以能源局自己估算的發電量來估算,燃氣發電為1387億度,需要266億立方米的天然氣;107年發電使用了進口天然氣80%,假設這部分的使用量不變,114年的天然氣消耗量會是303億立方米,液化可以減少的體積與溫度相關,以600倍估算。液態天然氣密度與溫度與組成有關,介於每立方米410~500公斤間,取中間值每立方米450公斤,台灣114年需要進口2,270萬噸的液態天然氣。能源局的估算為2,354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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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只有2個天然氣接收站,每年營運總量為1,600萬公噸,興建與擴建液態天然氣接收設施勢在必行。能源局自己的規劃,民國108年~111年設施使用率由96%升高到103%,換句話說, 已經沒有任何的餘裕,設施故障或氣候異常,就有斷氣的可能,等同於限電。 112年之後要靠台中第二接收站的擴建與觀塘第三接收站的完工,才能供應所需的天然氣;112~114年要完成的設施容量為1,300萬公噸,三年內增加76%,若工期延誤,蓋好的天然氣電廠,只能當擺飾品。

先不論我們的液態天然氣接收站是否完工,目前天然氣運輸船的容量在14萬立方米與26萬立方米間。民國114年起,每年要有194~360船次的天然氣運輸船靠港,才能夠提供台灣所需的電力。這還要一個先決條件,就是「風調雨順」,所有再生能源發電設施都能發揮功能,否則我們要使用更多的天然氣。請問這樣的電力系統可靠嗎?

天然氣發電成本不穩定

根據台電網站的資料,民國106年燃氣發電的成本為每度2.14元,民國108年前兩個月的燃氣發電成本為每度2.72元,漲幅為27%;漲價的原因為天然氣價格由106年的每立方公尺9.8895元漲為12.0348元。近兩年電價有調漲的壓力,原因就是化石燃料的上漲。對工業界而言,穩定電價的重要性可能大於電價本身的高低,當燃氣發電的比例高達50%時,國際天然氣價格的波動,將對台灣的發電成本有更大的衝擊,我們的工商業可以接受嗎?

台灣中油公司與澳洲簽署第一紙澳洲氣源長約「Ichthys液化天然氣(LNG)計畫」,首批澳洲液化天然氣由「PACIFIC BREEZE」LNG船載運抵台。(圖/中油公司提供)
台灣中油公司與澳洲簽署第一紙澳洲氣源長約「Ichthys液化天然氣(LNG)計畫」,首批澳洲液化天然氣由「PACIFIC BREEZE」LNG船載運抵台。(圖/中油公司提供)

規劃的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超過系統的負荷

依據最新修正的再生能源法,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達2700萬瓩,太陽能2000萬瓩,離岸風力550萬瓩,陸域風力120萬瓩。根據台電的資料,去年12月與今年2月間,尖峰負載介於2,300~2,850萬瓩,代表系統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已超過冬季的電力需求,再生能源無法調度,電力除水力抽蓄外尚無法大量儲存,台灣抽蓄電廠的容量為260萬瓩,絕對不足以因應多出無法消耗的再生能源電力。一個電力系統要能穩定運轉,一定要有一定比例之穩定且可調整發電量的電源,所以電力消耗不可能100%由風力與太陽能供應。德國號稱做到了,但德國的電網與歐陸的電網連接,它自己供電系統中仍然有燃煤與核能電廠在運轉,發出來的電輸往歐洲其他國家。台灣是獨立的電網,再生能源發電電能力超過負載一定比例時只能棄載。棄載的電量該由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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