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就職時承諾今年10月召開司法國是會議,法務部長邱太三亦緊接著提出由法務部設網站蒐集民怨,再由司法國是會議做出決定,交由常設的司改委員會規劃執行,正面且具體地回應社會對司法改革的呼聲,值得肯定,筆者在此也提出三點意見,希望有助於後續會議的聚焦。
一、司法改革是一件全民工程。從民間司改會運用開源審議的方式,在「全民司法改革運動」網站至今所蒐集到的意見來看,排名前5的分別是「偵查中的不當報導,造成輿論公審」、「媒體未確實查證做出錯誤報導,傷害司法與當事人」、「受刑人出獄後謀生困難,再犯率高」、「民眾不熟悉司法運作實務,對司法運作方式產生誤解」、「弱勢族群在司法中需要更多協助」,不僅是法官或法院的改革,更涉及檢警、媒體、矯正機關、律師、社會安全網等,是整個社會的龐大改造工程,不能只架個網站、開個會議,而是需要全民的長期對話,且法官群體更應以公民身分主動參與。
二、司法改革需要從下而上的共識凝聚。前總統馬英九於2012年上台時,也是以司法改革為口號,由司法院推動許多法案及政策。然而,這些多半淪為司法行政高層的作秀。以觀審制為例,在未取得社會共識前即貿然推動多年,花費大筆預算刊登廣告、甚至請藝人代言,今年總統大選時卻被所有候選人否決,證明了只是不顧民意與專業的錯誤政策。結果新國會一上台,立刻推出「陪審法草案」,草案中忽略其他國家陪審制之歷史成因及運作現況,也未納入近2年各地法院實際操作陪審制模擬法庭之經驗,套句立委黃國昌2011年曾用於評論觀審制的話:「再度淪為名不符實的假實驗,最後不是全憑直覺,就是仍由政治利益決定,無異空忙一場。」如果在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引進上,新政府都無法按部就班,那注定只是又一場口號改革而已。
三、司法改革需要納入第一線的真實處境。在審議式民主中,人民要能審慎思辨、凝聚共識,需要充足的資訊作為討論的前提。近年打倒司法威權的行動,未能實質改變審判文化,反而只是將所有壓力由基層法官承擔,使得各地方法院案件量瀕臨崩潰邊緣,難以兼顧各方期待,人民訴訟權益亦因此受損,在前述網站所蒐集的司法問題中,也可看到「法官檢察官案件量負擔大,辦案品質受影響」高居第6。若沒有餘裕去傾聽當事人,想到的只是每日的管考和結案,如何期待符合人性的司法?台灣司法改革的歷史顯示,基層的法官與檢察官是體制內最有能力與意願去改革的,司法國是會議若能思及第一線司法工作者的真實處境,各項結論才有落實的可能。
蓋洛普(Gallup)公司2013年所作的全球「司法系統與法院的信心」(Confidence in Judicial Systems and Courts)調查顯示,臺灣民眾有信心的比率僅有23%,是亞洲國家中最低(該調查因政治因素而未在某些國家進行,如中國),甚至低於歷經戰亂的阿富汗,再再地顯示臺灣司法已千瘡百孔。司法改革應該納入第一線的真實處境、從下而上凝聚共識、才有機會完成這件全民工程,司法威權的轉型及司法信任的建立才有可能,我們已經沒有時間重蹈覆轍了。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