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最高法院更將「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海外洗錢案」等3大案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主要理由是「高院沒有查明以發票核銷的國務機要費是否真的流入扁家口袋」、「必須先確認海角7億是否都是犯罪所得才能論罪」,至今已進入更二審。
扁案種種程序爭議,讓部分社會輿論逐漸認定其為「政治事件」,包括當初裁決不必羈押的審判長周占春,因法院將「大案併小案」而遭撤換,蔡守訓接手後即裁決羈押,理由是為避免同一案件,前後判決不一,將後立案的卷宗將前案一併審理。此外,陳水扁在判決定讞前,自2008年起遭連續羈押700多天,林益世僅116天,遭批雙重標準。
美參議員曾提議醫療假釋
陳水扁入獄以來健康問題受到外界關注,2012年台北榮總發現陳水扁患有重度憂鬱症,以及攝護腺肥大、攝護腺發炎及泌尿道感染,導致的解尿困難及尿滯留。幾個月後,榮總經磁振造影檢查發現,陳水扁的腦部萎縮已不可逆轉,寫字、畫圖時會手抖。2013年,法務部將陳水扁轉送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繼續監禁並治療
美國聯邦參議員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2013年拜會前總統馬英九時,曾問是否有「醫療假釋」(Medical Parole)的可能,馬表示台灣並無此制度,但受刑人若在監就醫、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都無法適當醫治,可保外就醫,而陳水扁經由「戒護外醫」,已能得到完整之醫療照顧。
轉監培德的陳水扁病情惡化,漏尿情況日趨嚴重,甚至進台中榮總開刀治療呼吸中止症。2014年5月,時任台大醫院醫師的柯文哲表示,陳水扁已經在包尿布了,把扁關在監獄對台灣社會的和諧沒有幫助。陳水扁經歷2230天的囹圄生涯,2015年1月5日法務部核准暫時出獄,保外就醫1個月,並延長至今。
法界:特赦無法證明扁清白
據法務部調查,2015年扁案扁家人應繳交罰金及不法所得總計約11億4000多萬,其中扁家於瑞士美林銀行及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合計約2242.5萬元美金(約為新台幣7.2億元,俗稱海角7億),確定為龍潭案跟陳敏薰案洗錢部分,已全數變現約2億5000萬匯入國庫;元大併復華案的不法所得2億元,則於瑞士威格林銀行帳戶美金1700多萬元,瑞士核准返還674萬6840元。
國安會諮詢委員、清大社會所教授姚人多曾表示,沒有人可以否認阿扁為民進黨所做的一切努力,在他的領導下,民進黨爬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不過,也沒有人可以否認,他在8年任內的所作所為,他個人及家族驚人的財富與不當的理財方式,帶給民進黨多大的傷害。
特赦陳水扁聲浪近來日益高漲,但法界普遍認為,此舉也只能減免陳水扁的刑度,無法證明其清白,已有罪定讞的案件除非檢察總長願提非常上訴,才有機會翻盤,務實作法仍是針對停審中的5案,親自出庭爭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