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第八三岸巡大隊花蓮漁港安檢所11日執行安檢勤務時,查獲進入花蓮漁港的高雄籍漁船「東發昇號」前艙內藏有4片遭支解的鯊魚鰭,船長被帶回安檢所調查時,坦承鯊魚軀體已在進港前拋入海中。
端午的太平洋再度上演悲歌,繼9日1頭飛旋海豚在花蓮外海被發現身中2支三叉魚槍流淚斷氣後,11日「東發昇號」進入花蓮漁港時,花蓮漁港安檢所主動實施安全檢查,在甲板及前艙查獲1片背鰭、2片胸鰭、1片尾鰭,總計2.1公斤,研判應屬於同隻鯊魚,將依《漁業法》函送漁業署品種鑑定及裁罰。
林姓船長於接受調查時坦承,入港前已把鯊魚軀體拋棄海中,4片魚鰭打算自己食用。據農委會2012年1月發布的「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鯊魚鰭不離身」,若捕捉到非保育類鯊魚,必須整隻運回港內,魚鰭綁附鯊魚身,不得割離後隨意先行棄置軀體。
第八三岸巡大隊副大隊長廖仁榮表示,將依《漁業法》第44條「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或禁止」送辦,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第八三岸巡大隊也呼籲民眾,如遇保育類動物擱淺、死亡等情事,皆可立即撥打海巡「118」報案專線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