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長李應元繼日前「放話」將禁止亞泥在國家公園內採礦,今(15)日環評大會時又直接對礦場出招,在審查榮豐礦業開發案時,李應元及副署長詹順貴考量業者申請採礦的範圍與珍貴保育類動物棲地距離過近、即使刪減開發面積也無法降低影響,最後決定不允許業者開發,未來業者必須另尋他處採礦。
礦區位置位於花蓮縣和平溪南岸、以開採大理石礦為主的榮豐礦業,2009年向礦務局申請擴大採礦面積,從原本的7公頃增加為近40公頃。2014年全案送交環評審查,環評委員卻發現開發範圍內有包括台灣山羊、大冠鷲等11種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出現的紀錄,同時有大片低海拔天然林,若開發對環境保育勢必造成衝擊,因此去年便要求業者應做二階環評。業者隨即回應會縮小開發面積,但歷經4次專案小組審查,業者仍提不出縮減面積的具體承諾,環評委員因此建議將全案退回。
今日的環評大會上,業者為了避免7年來的辛苦付諸流水,最後奮力一搏,主動承諾要把開發範圍縮小66%、從原本的近40公頃減少至13公頃,完全避開原生林及保育類動物棲地。此外,開發計劃原本預計每年開採60萬公噸的大理石,業者也自動下修至45萬公噸,以「展現誠意」、希望環評委員讓全案進入二階環評而非退件。
環評委員聽完業者、環團意見進行內部討論時,原本就要照專案小組建議、以「退件」方式處理,此時詹順貴突然另外提出臨時動議,認為業者每次都是被動要求刪減範圍,而且無論如何縮小開發範圍,都還是相當靠近保育類動物棲地,認為應直接要求業者不得開發。詹的意見也獲得李應元和其他環評委員支持,指業者雖然減少開發面積,距離天然林地仍只有60、70公尺,且目前還有其他礦場正在開採水泥、經濟上沒有急迫性。
最後環評大會確定通過全案不應開發,若仍要採礦必須另尋替代方案送審。由於李應元日前曾宣誓未來將禁止亞泥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採礦,媒體也詢問今日環評對礦場「下重手」,是否代表日後都將對礦業嚴格控管。李應元回應,這次要求礦場不得開發完全是專業角度考量,但未來隨社會環保意識提高、國土保育意識變強,環保署也計畫要做礦業政策環評,更考慮即使現有礦權展延也必須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