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是醫生,卻老愛決定別人有病,豈非自己有病在先?何況愈是天生小女人性格的男人,愈憧憬男子氣概,以至於憧憬到了得病;而自認天生男子氣概者,對於自己的臭烘烘、傻呼呼其實很在意,因而不免內心嬌羞,暗藏去勢之志。
至於女性嘛,我看絕大多數都是裝病,省得麻煩。
恐同/反同團體的發言人、代理人、理論大師幾乎清一色都是男性,就是一個堅強的證明。您說難道沒有女人恐同反同嗎?理論上應該有,也一定有。但是,嘿嘿嘿,依照反同/恐同男人的男子氣概/小女人邏輯,女人就算有意見也應該閉嘴。所以實際上您看不到熱烈反同恐同的女人。就算您看到一個熱烈反同恐同的女人,她其實只不過在演戲──無論是出於自願、被迫或洗腦。為什麼呢?因為恐同反同,對女人完全沒好處。恐同反同,社會也不會因此為女性所掌控。
請循其本:恐同反同的男人,其實就是一百年前恐女厭女的男性沙文主義者,就是一千年前的種族主義者,就是一萬年前被女人統治的反智暴力蠢才。男性受困於這些自己搞出來的歷史/社會性基因,說來也可憐。有時候我不免覺得,那些男性聖人們主張人性本惡,是因為看到自己;而主張人性本善,是因為看到他媽媽。
有此了悟,我因此導出了一個「天火公式」。天火公式適用全人類,但因時因地內容略有不同,在台灣的天火公式大致如下:
適用於台灣的天火公式
恐同者=反智者=厭女者=反廢死者=黨國支持者=平權會支持者=大中華沙文主義者=不打群架就不會打架的膽小鬼=相信神佛會帶來榮華富貴的投機者=占了便宜還賣乖者。
為了避免誤會,我必須鄭重聲明:此公式之所以「天火」為名,絕非詛咒這些人將被天火焚燒。正好相反,我強調的是:這些人絕對不會被天火焚燒──因為他們就已經是天火了。也就是柳宗元感嘆的「造物者胡甚不仁,而巧成汝質」的被造物。若非老天心情不好,怎麼會造出一群連別人結婚都要干涉的閒漢呢?
在台灣,天火還滿大、滿人多勢眾的。而且天火價值,與世界第二大帝國的價值幾乎完全一致。實力如此懸殊,台灣的同志運動竟然敢捋虎鬚、履虎尾。原來全台灣最Man的,就是這群娘砲。
*作者為輔大教授,本文原刋《新新聞》「白目豆沙包」1681期,授權轉載。